近日,張家港警方接到報警,稱一位轎車駕駛員酒后駕車肇事,不過當交警趕到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事情并沒那么簡單。被撞的電動車駕駛員倪某告訴民警,當時他帶著朋友施某回家,騎到張家港樂紅路時,發(fā)生了交通事故。
民警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轎車駕駛員顧某滿身酒氣,經(jīng)檢測已達醉酒標準。顧某說,當晚,他和朋友聚餐喝了半斤黃酒,飯后便駕車回家,行駛了一段距離后感覺不舒服,就將車子停在路邊休息,不想發(fā)生了事故。
不過民警在檢查后驚訝的發(fā)現(xiàn),雙方車輛都沒有損壞,也沒有碰撞點,這起事故并非報警人所說的那樣。最后民警調(diào)取了路邊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事發(fā)當晚8點30分左右,顧某駕駛的白色轎車停在了樂紅路上,隨后將駕駛室的門打開。此時,從轎車后方走過來兩個行人,這兩個人正是報警人倪某和施某。
二十分鐘后,施某騎著電動車帶著倪某過來,當騎到轎車邊時,故意滑了一下,倒在車頭前面,隨后,施某故意一瘸一拐走到車邊,找轎車駕駛員顧某理論。
采訪中張家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樂余中隊民警徐瑜澤高速記者:“電動車一方跟轎車駕駛員開口要賠償5萬塊錢,轎車駕駛員說自己身上總共只有1萬多塊錢?!?/p>
原來,施某和倪某看到顧某酒駕,就想趁機敲詐一筆錢,但是因為要價太高沒有談攏,最后報了警。目前,施某和倪某涉嫌敲詐勒索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而駕駛員顧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也將面臨拘役、五年禁駕等處罰。江蘇城市頻道為你報道。
(來源:江蘇城市 實習編輯:躍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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