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9日晚十一點多,松江區(qū)松匯中路上的車輛行人開始逐漸稀少,小梁開著一輛新能源汽車正行駛在這條路上。
就在行駛到一處斑馬線的時候,王女士恰好騎著一輛電動自行車左轉(zhuǎn),橫穿馬路,然而,等到小梁發(fā)現(xiàn)時,已經(jīng)來不及反應,汽車重重地撞上了騎電動自行車的王女士。
更不巧的是,王女士被撞向了對向的機動車道,迎面而來的面包車同樣躲閃不及再次撞上了王女士。
駕駛新能源車的小梁撥打了110,等待警方前來處理。在隨后的調(diào)查中,警方發(fā)現(xiàn),小梁還沒有取得駕駛執(zhí)照,屬于無證駕駛。原來,小梁正在考取駕駛證,已經(jīng)考過了科目二,但還沒有進行科目三的測試。這種情況在刑法中,被認定為無駕駛資格。
不僅如此,警方還發(fā)現(xiàn),小梁在限速30公里每小時的這條道路上,駕駛汽車的行駛速度達到了58公里每小時,嚴重超速,這也是導致這起事故發(fā)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最終,交警部門對這起事故做出了責任認定。小梁因存在無證駕駛和超速駕駛兩項違法行為,應承擔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面包車駕駛員超速、被害人王某駕駛非機動車過人行橫道未下車推行,應承擔次要責任。
實際上,小梁的行為已經(jīng)觸犯了刑法。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無證駕駛,或者是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導致一人以上重傷,并且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或者是全部責任的,構(gòu)成交通肇事罪。
就這樣,小梁最終因為交通肇事行為受到了刑事處罰。在刑事判決之后,王女士的家人很快就向法院提交了民事侵權(quán)損害賠償?shù)钠鹪V狀,要求被告共同賠償243余萬元。在本案的眾多被告之中,肇事司機小梁的母親梁女士也赫然在列,這是怎么回事呢?
相關(guān)證據(jù)顯示,小梁的母親梁女士才是涉案新能源車的車主,原告認為,梁女士明知兒子沒有駕照,卻放任兒子駕駛她的車輛,因此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在法庭上,梁女士卻表示,她對于自己的兒子駕駛汽車出門根本不知情。而且,為了防止還沒考出駕照的兒子偷開汽車,梁女士已經(jīng)將這輛車的兩把車鑰匙全都鎖了起來。
那為什么小梁還是可以駕駛這輛新能源汽車呢?
原來,這輛車其實是小梁購買、貸款的,只是掛在母親梁女士名下。而作為一款新型的新能源汽車,除了可以通過車鑰匙啟動以外,還具備了使用手機app啟動汽車的功能,小梁正是通過這種方式來駕駛汽車的。
不過梁女士說,對于這一點她毫不知情。
上海財經(jīng)大學法學院教授葉名怡表示,根據(jù)民法典1212條的規(guī)定,未經(jīng)他人允許,駕駛他人所有的機動車,交通肇事發(fā)生事故致人死亡的,由實際的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責任,如果機動車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對這個損害的發(fā)生也有過錯,也有因果關(guān)系,那么他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第一責任人當然是機動車的實際使用人,也就是梁女士的兒子。駕駛員要承擔第一責任,但是他的母親也是有過錯的,監(jiān)管不力,作為機動車的所有人,應當對車輛的狀況掌握清楚。
經(jīng)過審理,法院認為,肇事司機小梁,承擔七分之四的責任,車主梁女士則應當在這其中,承擔四分之一的責任,面包車駕駛員劉某承擔七分之二責任,被害人王女士承擔七分之一責任。
扣除保險公司的賠償外,按照判決,小梁應當賠償原告62萬余元,梁女士應當賠償原告28萬余元。
編輯: | 劉晨 |
視頻編輯: | 趙祎韞 |
責編: | 沈雪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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