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從去年7月1日起,電動車騎乘人員都要佩戴安全頭盔,否則就要被處罰。3月4日,一名男子因為沒有佩戴頭盔被民警攔下,正當民警對其處罰時,男子出人意料地掏出了一件“神器”。
民警在揚州市文昌路附近攔下這名不戴頭盔的男子楊某,對方順手就拿出了這只黃色的“頭盔”??粗鴹钅骋槐菊?jīng)的回答,民警也不拆穿,要求其把頭盔戴起來看。
顯然,尺寸相差太大,楊某把系帶都崩斷了,也沒能把頭盔戴上。見到糊弄不過去,楊某這才接受處罰。
民警說:“這個實際上就是小朋友的玩具,根本就不是正規(guī)的頭盔,你去花個幾十塊錢去買個頭盔不就行了嗎?不戴頭盔第一次是處罰20元。 ”
算算安全賬、經(jīng)濟賬,不戴頭盔交罰款,還不如早點把頭盔買回來,既能免予處罰,還能保護自身安全!
(素材來源:揚州新聞 編輯:殷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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