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中午11點14分左右,上海軌交民警和保安在軌交13號線金運路站8號口通道盤查,發(fā)現(xiàn)兩名可疑男子。
其中攜帶黑色挎包的黃某通過安檢進站,而同行手提藍色的翁某并沒有進站,而是向服務(wù)中心方向走去。一分鐘后,該翁某將藍色塑料袋遞給進站的黃某,別不斷回頭張望民警,神色慌張。
上海公安局軌交總隊虹橋樞紐所民警劉景棟稱:“有點異常,和平時送人不一樣,所以我就多觀察了一下,他手上還有東西藍色塑料袋,邊走邊回頭,像做賊一樣的眼光看著我,然后趁我不注意的時候,把這個東西傳進去。
民警立即叫住翁某,翁某交代,藍色塑料袋里藏有瓦斯罐和噴槍。于是,民警當(dāng)機立斷,保安扣住翁某。民警則立即進站,攔截黃某。1分鐘后,民警成功攔截,但面對民警的詢問,黃某裝作不知道,企圖蒙混過關(guān)。
隨后,在警務(wù)室里民警盤查了藍色袋子,里面裝有12個全新便攜瓦斯瓶罐和4個配套的噴槍。
原來,黃某為某同城配送配送員,翁某為寄件人,明知便攜瓦斯瓶罐為違禁品,為逃避安檢故商量采用站外傳遞至站內(nèi)的方法運輸。兩人因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相關(guān)條例,被軌交民警處以行政拘留。
上海公安局軌交總隊虹橋樞紐所民警劉景棟:“一個是同城快送的快遞員,另外一位是發(fā)貨商,他是做酒店用品銷售的,就是他們的客戶要求,急送到南京西路某咖啡店。由于快送員沒有自行車,也沒有自行交通工具,他選擇了坐地鐵。如果帶進地鐵,會對整個地鐵范圍內(nèi),還有地鐵車廂的乘客造成安全隱患,因為它是易燃易爆氣體。”
警方提醒,充氣罐、噴漆、煙花爆竹等均為危險品、違禁品,嚴(yán)禁帶入地鐵,最近正值春運客流高峰,希望廣大乘客遵守各類法律法規(guī),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害人害己。
(素材來源:嘉定臺 編輯:王玨)
劍網(wǎng)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quán)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quán)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