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9月4日報道,就京華城案,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遭羈押禁見,民眾黨主席、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獲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彭振聲和臺北地方檢察署3日抗告,臺“高等法院”經(jīng)審閱卷證后,4日傍晚撤銷針對柯文哲原裁定,發(fā)回臺北地方法院。
彭振聲部分因抗告狀未經(jīng)本人蓋章、簽名及按指印,通知本人補正后另行裁定。
柯文哲被告發(fā)在臺北市市長任內(nèi)涉嫌臺北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臺檢廉單位近期持續(xù)偵辦此案。8月30日,臺檢廉單位搜查柯文哲位于臺北市的住家、辦公室,及民眾黨中央黨部等地,并以被告身份約談柯文哲與彭振聲;31日凌晨,柯文哲被當庭逮捕,檢察官同日向臺北地院聲請對其羈押禁見。
9月1日20時許,臺北地院召開羈押庭,先后分別訊問柯文哲及彭振聲共約4.5小時。庭審法官認為,檢察官舉證無法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因此裁定無保請回。臺北地檢署表示將提出抗告。
編輯: | 楊詩劼 |
責(zé)編: | 鄧愛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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