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中小學校園暴力與學生欺凌防范治理專項行動,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fā)通知,對各地開展的校園暴力與學生欺凌防范治理專項行動提出具體工作要求。
通知明確,各校要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欺凌行為進行認定,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要制定細化校紀校規(guī),明確不同欺凌行為的相應懲戒舉措;要公布欺凌防治電話、郵箱和法治副校長、分管安全工作校領導電話,對來電反映情況落實首問負責制度;每班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學生欺凌防治主題班會,教育學生掌握預防欺凌的知識和做法;要在樓道、天臺、儲物間等隱蔽場所,做到視頻監(jiān)控全覆蓋。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面向所有教職員工和家長定期開展學生欺凌防治專題培訓,提升識別、應對能力以及干預處置水平;要加強對困境兒童的關心關愛,及時做好生活照料、心理疏導、家庭教育指導等。
通知強調,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手冊,加強對教師和家長教育引導;要在法律咨詢、心理輔導、行為矯正、技防建設等方面給予學校必要的指導與支持。
編輯: | 毛睿 |
責編: | 冷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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