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公安部“昆侖2020”專項行動部署要求,在海南省公安廳直接指揮下,海南省公安廳海岸警察總隊(籌備組)和??谑泄簿殖檎{精干警力組成聯(lián)合專案組,在海南省農業(yè)農村廳、瓊海市公安局,總隊(籌備組)瓊海、萬寧支隊的協(xié)助配合下,2020年7月2日,專案組成功破獲“511”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案。9月9日,該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
該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搗毀瓊海、萬寧等地窩點5個,查扣宋、元、明、清時期海撈瓷珍貴文物5097件;活蟒蛇、穿山甲標本、巨蜥標本、鸚鵡螺、庫氏硨磲等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及制品共981個;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海龜活體及標本210只,石珊瑚、蒼珊瑚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制品2000余千克;以及已滅絕的猛犸象牙,還有鯊魚標本等動物制品770件。案件估值3300余萬元人民幣(不含海底文物)。該案系近年來海南省破獲的最大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案。
看看新聞Knews記者了解到,今年4月,海南省公安廳海岸警察總隊(籌備組)民警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一條線索:在瓊海市潭門鎮(zhèn)、萬寧市和樂鎮(zhèn)存在團伙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玳瑁制品等違法犯罪行為。隨后,海岸警察總隊(籌備組)聯(lián)合??谑泄簿郑渤檎{20名精干力量組成“511”專案組,緊緊圍繞“查行蹤、打團伙”思路開展案件偵辦工作。買賣活體玳瑁及其制品屬于明令禁止行為,但部分漁船民法律意識淡薄,與違法犯罪團伙形成了依存關系;涉案團伙長期從事該違法犯罪活動,觸角已延伸至“購、運、儲、銷”等環(huán)節(jié),且均由親屬、熟人協(xié)同作案,難以從內部突破;加上專案組屬于異地用警開展案件偵查工作,因此前期獲取的直接證據或有效價值線索少之又少。
為此,專案組通過資料調取、實地走訪相關商鋪等手段開展偵查。期間,在瓊海潭門、萬寧和樂等地踏查、摸排、走訪漁船民230余人、商鋪53間。通過前期大量工作,專案組初步掌握:犯罪嫌疑人明面上通過開設正規(guī)飾品店鋪和網店打掩護,但背地里卻通過現(xiàn)場帶貨售貨或者短途代運,長途物流、快遞等物流發(fā)貨方式,向海南省內和全國各地銷售著國家明令禁止的保護動物玳瑁制品。專案組根據掌握的非法收購、販賣玳瑁的主要模式和規(guī)律特點,最終鎖定了王某金、王某暢、王某海、戴某國、符功某、周先某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經過90余天的前期偵查,6月30日,專案組獲悉瓊海王某暢、萬寧周先某等人在家中存放了大量硨磲制品和活體海龜(玳瑁),為防止活體海龜(玳瑁)被殺害并制成標本以及犯罪嫌疑人外逃,專案組決定兵分3路對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
7月2日上午,專案組從海岸警察總隊(籌備組)業(yè)務小組,??谑泄簿趾涂傟牐ɑI備組)??凇偤?、萬寧支隊抽調110名警力組成三個抓捕小組,在瓊海、萬寧兩地同時全線收網。共抓獲王某金、王某暢、符功某等犯罪嫌疑人10名(其中,現(xiàn)場抓獲7人,規(guī)勸3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搗毀隱匿在瓊海、萬寧等地的5個非法收購、買賣、運輸瀕危野生玳瑁及其制品窩點。
在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家中及工廠進行搜查的過程中,當場查獲大批活體海龜、野生動物、硨磲等制品。在證據面前,以上犯罪嫌疑人均如實交代為了謀取利益,暗自在瓊海市潭門鎮(zhèn)家中開設工藝品精品店對外銷售玳瑁和硨磲制品,并通過物流代理點,違規(guī)多次將已售賣的硨磲、玳瑁制品運輸至內地其他省份的犯罪事實。
隨后,專案組順藤摸瓜,相繼抓獲海南省內的下家犯罪嫌疑人張咪某、陳丹某、周云某、林樹某。在案件偵辦過程中專案組還發(fā)現(xiàn)了廣西下線有關信息,專案組立即轉戰(zhàn)廣西開展案件后續(xù)偵查。9月9日,專案組在南寧市成功抓獲下家首佳某。經搜查其住宅,現(xiàn)場共搜查出硨磲制品185件,涉案價值約40余萬元。至此,該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網。
(看看新聞Knews記者:敖德芳 符雅 王則斌 通訊員:代龍超 陳俊諭 編輯: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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