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正當防衛(wèi)還是故意傷害?一個定性,可能決定一個年輕人的未來。
今天,備受關注的“濟南一大學生與醉漢沖突被刑拘”一事,迎來新進展。
濟南市公安局已將案件提級辦理,并邀請當?shù)貦z察機關同步介入,進行指導監(jiān)督。
當事學生小超的父親也告訴媒體,警方已于昨晚通知他辦理取保候審。
事發(fā)3月31日晚,濟南一高校女生在拿外賣時遭校外三名醉酒男子挑釁,被三名男同學發(fā)現(xiàn)并制止。
之后,醉酒男子執(zhí)意闖入學校,其中一人掐住小超的脖子,被小超揮拳反擊后倒地,頭部撞在了地上,送醫(yī)后醉酒男子被診斷為腦疝,進行了開顱手術,目前已轉至普通病房。
當晚經(jīng)警方處置,雙方簽署諒解書,但是第二天,小超卻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了。
對方做了開顱手術,應該是此前警方作出判定的一個關鍵點,因為在故意傷害罪的認定標準中,有一項是傷害程度,也就是造成了對方輕傷、重傷或死亡。
但這僅是標準之一,如何定性、如何衡量,差之毫厘。
這件事之所以引發(fā)熱議,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目前的結果欠缺情理法上的說服力。
有網(wǎng)友就提到了今年春節(jié)檔熱映的電影《第二十條》,刑法第二十條正是有關“正當防衛(wèi)”的規(guī)定,它直指大眾內心最樸素的詰問:“如果一個人因見義勇為造成傷害,就要面臨懲罰,那誰還敢做好人?”
回到這起案件,誰是惹事者,誰無理在先?小超的還擊是在被鎖喉時還是逃脫后?醉酒男子的腦疝與小超的反擊之間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是非曲直還有待更加細致、權威的調查。
用真相還一個公道,讓“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更好地照進現(xiàn)實。
編輯: | 張?zhí)N昆 |
責編: | 董亞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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