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朱令我們在一起”公眾號5月1日透露,朱令父母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交的《偵查監(jiān)督申請》已獲受理。
在朱阿姨提交的《偵查監(jiān)督申請》中提出,有關部門的偵查行為存在一些違法之處,包括 “結辦”案件違法;沒有認定犯罪嫌疑人與事實不符;解除對孫某的出國限制并為其變更身份信息違法,以及以缺少“直接證據(jù)”為由不作為,于法無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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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出生于1973年11月,1992年考入清華大學化學系,1994年底因身體不適住院治療,1995年4月28日被確認為鉈中毒。后來朱令被確認曾兩次鉈中毒,體內(nèi)的鉈含量遠超致死劑量。朱令因為中毒生活根本無法自理,依賴年邁父母照顧。朱令父母懷疑有人蓄意投毒,由清華大學向警方報案,但直至2023年12月22日朱令去世,她都沒能等到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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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的室友孫某被認為有重大嫌疑,警方也曾鎖定兇手就在朱令“身邊”,但由于“沒有監(jiān)控、物證滅失”等,此案未能偵破。
編輯: | 劉清揚 |
責編: | 范燕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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