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很多人而言,買房是一輩子只有一次的購物體驗。這次體驗,也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后續(xù)的生活質(zhì)量。
這就不得不提到房產(chǎn)中介,專業(yè)的中介能解決所有問題,讓你舒心地從一套房躺到另一套房,而不專業(yè)的則能讓你血本無歸。
今天說的這位倒霉的買家是家住浦東的沈先生。簡單說就是沈先生想換房改善居住條件,但不懂流程,于是找了個知名中介公司。想著花錢省事,全流程委托中介代辦。
按流程,中介給沈先生推薦了好幾套房,沈先生選中一套,中介去談價格,談妥雙方見面簽合同付錢。房東叫張國華, ps:是真名。
沈先生和張國華簽下三方購房協(xié)議,承諾半年后走過戶,為什么是半年呢?因為沈先生定的太快,還沒賣掉自己的房,手頭沒錢。但張國華同意了,沈先生付了20萬的定金。
一回生二回熟,沈先生簽完合同就把自己的房子在同一家中介掛牌賣掉。但是這時,中介卻悄悄告訴沈先生:
尊敬的客戶,一個壞消息一個好消息,你想先聽哪個?
沈先生很頭痛,定金都付了,為什么要來這一遭,但錢已經(jīng)給了,自己也被迫理直氣不壯——那你說吧。
中介說:壞消息,這套房子上有個170萬的抵押。
好消息,抵押的錢沒有房價高,只要辦手續(xù)錢還掉這錢,不影響后續(xù)。
之后沈先生又陸續(xù)轉(zhuǎn)給房東46萬,合計66萬元定金。事后沈先生說,這是中介要求的,給錢就能多催促房東去解抵押。但中介說,這是沈先生自己愿意借給房東的。真相如何,也分辨不出來,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沈先生付了66萬,但房東張國華一分錢沒還抵押,且產(chǎn)證上還多了四五個查封?。。?!
房子交易價228萬,抵押170萬,再來四五個查封,沈先生這賭不下去了,換誰都賭不下去。他找中介,中介兩手一攤:哎呀我們都是受害人啊,你們不交易,我也拿不到中介費,這幾天白跑了啊。
沈先生去打官司,律師一查才發(fā)現(xiàn),房東張國華雖然欠錢不還是個老賴,但人家沒撒謊,他掛牌銷售的時候明確表示時候“有抵押”。但后來沈先生在中介簽的三方協(xié)議中顯示“無抵押”。這下中介跑不了了。
上海一中院審理后認(rèn)為中介公司未盡房屋調(diào)查核實義務(wù),存在服務(wù)瑕疵,承擔(dān)20萬元的連帶責(zé)任。
也就是說沈先生的購房定金該房東張國華退賠,但中介公司也有責(zé)任,應(yīng)該先賠付沈先生20萬元,之后可以再去向張國華追償。
編輯: | 陳敏佳 |
視頻編輯: | 趙祎韞 |
責(zé)編: | 沈雪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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