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侶鬧別扭,結(jié)果女方跳樓了,男方需要為此承擔責任呢?最近上海靜安法院判決了一起案件,在一起女性自殺案中,同居男友被判賠償17.5萬。那么,法院為什么會這樣判呢?
事情發(fā)生在2021年12月20日,凌晨4點多鐘,小熊下班回家,向同居男友卞某抱怨,今天心情很不好,因為晚上KTV的客人點了很多酒,讓她喝,不喝就不給小費,結(jié)果把她灌醉了。而這個時候的男友卞某,并沒有去安慰小熊,而是抱怨說“你怎么這么晚才回來?我現(xiàn)在也很困,快點睡吧?!迸颜f,不行!你得抱著我睡,而且還必須把頭搭在我的肩膀上,兩人為此斗了嘴,卞某拒絕還背過了身去。
據(jù)卞某說,他在半睡半醒中,感覺到了女友起身,并聽到了拉窗簾和開窗的聲音,半分鐘后,聽到了女友跳樓的聲音。事后,小熊的家人把卞某告上法庭,認為卞某的過錯行為導(dǎo)致了小熊的死亡,要求卞某承擔各項損失170多萬元的20%的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決,卞某承擔10%的民事責任,賠償17.5萬元。
那么,卞某對于女友的自殺,存在怎樣的過錯呢?我們來看下法院的判決書是怎么寫的。法院認為:被告卞某與熊某之間系情侶這一親密關(guān)系,以及當時房內(nèi)的私密空間僅有卞某和熊某兩人的客觀情況,卞某應(yīng)給予熊某必要的照看并負有注意義務(wù),如情緒上的安撫、照顧熊某入睡等。卞某疏于照看的【不作為】與熊某死亡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guān)系。卞某應(yīng)當承擔未盡到相應(yīng)照看義務(wù)的侵權(quán)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卞某之所以需要賠償,是因為他的【不作為】,在只有他們兩個人的封閉空間,明知女友醉酒,在兩人已經(jīng)發(fā)生斗嘴的情況下,這個時候,男友有照顧和注意女友的救助義務(wù),如果放任不管,那么屬于不作為,需要為此承擔侵權(quán)責任。
所以,提醒大家,情侶之間吵吵鬧鬧很正常,但如果一方表達出了不理智的傾向,那么,另一方一定要冷靜、冷靜再冷靜,要把人往回勸、往回拉,因為你有法律上的勸阻義務(wù)!如果這個時候你不僅不冷靜,還以“有本事你跳呀”“你活著有什么用”這樣語言去刺激對方,一旦發(fā)生意外,你將承擔更大比例的民事責任!我是陶淳,你身邊的法律參謀!
編輯: | 陶淳 |
責編: | 朱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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