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許國利故意殺人(上訴)一案。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許國利與被害人來某某(歿年51歲)系夫妻,因感情、經(jīng)濟等方面的家庭生活矛盾,許國利對來某某心生怨恨,陸續(xù)購買安眠藥及切割機等工具,預謀殺害來某某。2020年7月4日晚,許國利在位于杭州市三堡北苑的家中向來某某睡前飲用的牛奶內(nèi)投入安眠藥,趁來某某飲用后昏睡之際,采用膠帶紙封口、枕頭捂壓口鼻的方式殺死來某某。之后,許國利將來某某尸體搬至衛(wèi)生間進行肢解,分散拋棄。作案后,許國利編造虛假信息,對外謊稱來某某失蹤,逃避偵查。同年7月22日,公安機關篩查小區(qū)化糞池發(fā)現(xiàn)部分人體組織,于次日將許國利抓獲歸案。
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許國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判令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許國利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庭審中,被告人許國利、辯護人、出庭檢察員在法庭主持下參與了法庭調(diào)查和辯論。被告人許國利認為,一審認定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二審應改判其無罪。辯護人、檢察員就被告人許國利在案的有罪供述是否應當予以采信、本案定罪證據(jù)是否確實充分、被告人是否具有從寬處罰情節(jié)、是否應當對被告人適用死刑等問題充分發(fā)表了意見。許國利進行了最后陳述,再次要求宣告無罪。
被告人、被害人雙方親屬及媒體記者旁聽了庭審。庭審從上午9時開始,至下午15時45分結束。本案將擇期宣判。
劍網(wǎng)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