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委托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丁漢忠故意殺人一案代為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核準(zhǔn)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丁漢忠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對被告人丁漢忠限制減刑的刑事判決。
(編輯: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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