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興趣愛好五花八門,如今喜歡養(yǎng)寵物的人也越來越多,有些人還不再滿足于飼養(yǎng)貓啊狗的,而是把目光轉向更新奇、更小眾的動物身上。近日,在江蘇南通的如皋市檢察院就審查起訴了一起非法販賣飼養(yǎng)野生動物的案件。因為一只猴子,7名“80、90后”年輕人將面臨法律的懲罰。
去年6月,如東人陳某某急匆匆抱著一只猴子來到掘港派出所報案,民警一問才知道這只猴子原本是他買來準備當寵物養(yǎng)的。
如皋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章志遠:“經(jīng)過詢問才得知,出于好奇從朋友那兒買了只猴子,可能是野生動物,很害怕?!?br/>
后經(jīng)鑒定,該猴子是食蟹猴,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中 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根據(jù)陳某提供的線索,警方對猴子的來源進行查證,發(fā)現(xiàn)這只猴子真是命途多舛,3年多來被多人轉手,在幾個省市間輾轉。
如皋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章志遠:“從廣西到如東,一只猴子串聯(lián)出七名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
值得注意的是,這7名嫌疑人都是80、90后,出于獵奇心理,偷偷販賣飼養(yǎng)。近日,如皋市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這7人,向如皋市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
如皋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章志遠:“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br/>
檢察官提醒飼養(yǎng)寵物本身并沒有錯,但不是所有的動物都能購買并飼養(yǎng)的,購買者必須對飼養(yǎng)的寵物種類進行甄別,如若屬于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千萬不要購買和飼養(yǎng)。
(來源:南通新聞 《新聞圈》編輯:劉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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