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早上8:30分左右,在浙江東陽橫店八仙街一早餐店內(nèi),一名交警正陪著一5歲左右的幼兒在買早餐,都已經(jīng)是上班時間了,怎么這么晚了才陪著孩子吃早飯,還穿著制服?許多吃早飯的市民議論紛紛。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來當(dāng)天早上,東陽交警大隊橫店中隊輔警張梨楠、張豪,7:30分就到江南路與八仙街路口進行高峰崗執(zhí)勤。8:20分左右,張梨楠、張豪發(fā)現(xiàn)有個五歲左右的幼兒獨自從開元路右轉(zhuǎn)進入八仙街,走了幾十米也不見有家長追上來陪同。而且在走路過程中,小孩邊走邊玩,身邊不時有機動車、電動車從他身邊駛過,十分危險。
見狀,兩人立即跑過去了解情況,但面對交警叔叔的問話,小孩有點害羞膽怯,用手指著前方說:“媽媽上班來不及了,就叫我自己一個人去上學(xué),以前有幾次也是我自己去上學(xué)的?!碑?dāng)詢問其媽媽電話,萌娃卻說不出來。
在隨后的詢問中,張梨楠、張豪得知小朋友還沒吃早點,很是著急:“小朋友,警察叔叔和你一起去買早點,好嗎?”,暖心話語讓小孩瞬間拉近了距離,隨即張梨楠帶著小孩到就近的早餐店選買了牛奶、雞腿、雞翅、麻球、蝦餅等早點。張梨楠乘熱打鐵,與萌娃熱心交流,得知萌娃的幼兒園在興盛路,并說要“帶”著交警叔叔去他的幼兒園看看。
從交警發(fā)現(xiàn)孩子的地方到幼兒園大概500米左右的距離,為了安全,張梨楠、張豪就走路護送著萌娃到興盛路某幼兒園。
快到幼兒園的時候,就看到老師已經(jīng)在門口迎接,通過老師了解到,小孩家長在橫店做影視工作,平時經(jīng)常要起早趕場子,無法保證接送時間,有時候都是讓小孩子自己來上學(xué)的。
對此,交警們再三拜托老師轉(zhuǎn)告其家長,千萬不能讓兒童獨自上路,若自己實在走不開身,也要委托親朋好友護送,以確保安全,一旦發(fā)生事故,將后悔莫及。
(編輯:陳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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