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凌晨,南京市廣州路,一輛藍色瑪莎拉蒂被南京交警五大隊的民警攔停。車內(nèi)是一名年輕女子,喝的醉醺醺的。
交警詢問她是否開車前喝了酒,她稱自己只喝了一瓶果啤。
經(jīng)吹氣檢測,女子體內(nèi)酒精含量高達184mg/100ml,已嚴重超出醉駕標準!
女子表示,當天是閨蜜的生日,大家一起去酒吧慶祝,在此期間喝了酒。
隨后,她心存僥幸認為沒有喝醉,便自告奮勇送閨蜜回家,途中被交警查獲。
目前女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將被公安機關(guān)立案偵查,案件仍在進一步處理中。
值得一提的是,這名醉駕的女子,對酒駕處罰一點也不了解,更重要的是,她對酒后駕駛會有多大的危害,也完全沒有概念。
劃重點
最新酒駕處罰標準
飲酒駕車
是指車輛駕駛?cè)藛T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nèi)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車
是指車輛駕駛?cè)藛T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nèi)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jīng)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nèi)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jīng)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來源:江蘇交通廣播網(wǎng) 編輯: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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