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開的信息,如果涉及個人隱私,該怎么處理呢?
最近,有網友反映湖北十堰市、黃石市、山東高密市等多個政府官網在信息公示中,都存在泄露個人隱私的現象。
以湖北十堰市2016年11月1日發(fā)布的《十堰申請廉租住房名單公示》為例,這份公示名單公示了每個申請人的身份證號碼,而且在公示期過后,這份包含諸多申請人個人隱私信息的文件仍然可以被檢索和下載。
除此之外,被網友爆料的多個政府官網在公示名單中,還存在公示相關人員家庭住址、手機號碼、家庭成員、銀行卡號等個人隱私信息的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和個人隱私保護的界限在哪里?應該怎樣判定?
此前,針對泄露公民隱私問題,人社部、財政部已經出臺措施,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行為。特約評論員谷松指出,在2018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中明確提出,公民個人信息除了懲戒性和強制性信息披露外,都應該去標識化,并且在適當的范圍發(fā)布。
他認為,在保護公民個人信息過程中,政府應是保護看守一方,與公民一起配合,起到一個雙面合力的作用。但最近一系列事件中,一些地方政府的做法是我們不希望看到的,這種“主動泄密”一定程度上違背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審查把關義務,最終會損害政府信用。
政府網站不僅是個信息數據庫,更應是個保險箱。
近年來,隨著互聯(lián)網技術的發(fā)展,特別是新媒體產品的不斷普及,政府網站和新媒體不再是一個簡單的網端產品,越來越多的老百姓把一些政府媒介當作“網上政府”來看待的。
因此,信息公布是不是安全規(guī)范,會被當作一個標尺,來衡量政府是不是有全心全力服務民眾的服務意識。
在這方面,谷松還特別強調,新媒體時代一些地方政府部門觀念還顯固化,有時主動意識缺失,暴露出管理沒有“與時俱進”的漏洞。不加審慎地披露個人信息,不該是政務媒體網站應有的樣子,個人信息的披露不僅要在時間上經得起公眾的監(jiān)督,還要在細節(jié)上經得起法律法規(guī)的檢驗。
(看看新聞Knews編輯 郝苗苗)
劍網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