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23年前作出的一份結(jié)論錯誤的親子關系鑒定報告,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被重慶一位丟失兒子的母親朱曉娟告上法庭。重慶市渝中區(qū)法院近日已立案。
1995年12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受蘭考縣公安局委托,對被拐賣兒童許盼盼與程小平、朱曉娟夫妻是否具有生物學親子關系進行了法醫(yī)學鑒定,其結(jié)論是:許盼盼和程小平、朱曉娟具有生物學親子關系。然而,2018年2月5日,朱曉娟拿到重慶警方的“鑒定文書”,鑒定結(jié)果顯示:盼盼與朱曉娟、程小平“親權關系不成立”。失散26年的親生兒子另有其人——來自南充的劉金心,被重慶警方親子鑒定,與朱曉娟、程小平“符合雙親遺傳關系”。 重慶警方的最新鑒定,推倒了此前河南省高院的鑒定。
朱曉娟有些難以接受這樣的現(xiàn)實沖突,“22年前,一紙親子鑒定,讓我從河南開封領回兒子,撫平了失子的傷痛;22年后,又一紙親子鑒定,哐當,親生兒子從天而降,發(fā)現(xiàn)之前一直錯養(yǎng)著別人的孩子”。(參見2018年3月29日《保姆偷子26年還回 親媽怒懟:她這是甩包袱》)
朱曉娟和親生兒子劉金心
朱曉娟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討要一個說法。2018年4月10日上午,該院獨家回復看看新聞Knews,稱非常重視此事,已組成聯(lián)合調(diào)查組對這個事件中的每個細節(jié)進行認真核查。2018年6月11—13日,河南省高院一行三人在重慶向朱曉娟通報稱,經(jīng)過全面的調(diào)查,親子鑒定報告結(jié)論錯誤,是因為二十多年前技術不成熟造成,但整個過程中不存在違規(guī)違法行為。朱曉娟要求河南省高院對她和兩個兒子作出經(jīng)濟賠償和精神賠償,河南省高院一方“只愿意賠精神損失費5萬元,再給予一定補償,補償原則是按河南當?shù)啬昶骄べY標準補三十幾個月”。結(jié)果不歡而散,雙方再未聯(lián)系。
2018年9月,朱曉娟向重慶市渝中區(qū)人民法院提交起訴書,訴河南省高院侵權,請求法院判令河南省高院賠償她因侵權行為而給她造成的損失195萬元,賠償其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
朱曉娟在起訴書中稱,二十幾年前正是基于對河南省高院鑒定結(jié)論的無限信任,她誤以為尋回了丟失的兒子,撫平了“失子之痛”。但二十幾后又是一紙鑒定結(jié)論,把她已經(jīng)愈合的傷口又撕開了一條血淋淋的口子。
“由于河南省高院的錯鑒行為,給我造成了無法彌補、伴隨終身的傷害?!敝鞎跃暾f,“如果說經(jīng)濟損失尚可計量,那么在生理和精神層面上的損害以及整個家庭被改寫的命運將永遠無法被修復和逆轉(zhuǎn)。為了這23年的含辛茹苦,為了一個母親的不屈和尊嚴,我特提起訴訟,希望還我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
這紙繳費通知書讓朱曉娟犯了難
2019年3月中旬,渝中區(qū)人民法院立案。4月4日朱曉娟收到法院的繳費通知書,需要預先繳納訴訟費30471元。這讓她犯難了,“相當于我不吃不喝一年半的退休工資收入,這筆費用對我來說確實是天文數(shù)字”。朱曉娟2007年已離婚,2013年12月退休,和母親生活在一起,她告訴看看新聞Knews記者:“除了退休工資每月2000元,我沒有其他任何固定收入,存款更所剩無幾。兒子工作不穩(wěn)定,且常年在外地,收入甚微。母親的退休工資則全部用于治病?!?br/>
她向法院申請免交減交或緩交訴訟費,但是重慶市渝中區(qū)法院審批未予以通過,“他們認為我既不是低保戶也不是殘疾人,不符合減免或緩交訴訟費的條件”。根據(jù)《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上訴人在上訴期內(nèi)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nèi)預交;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準的,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當事人自動撤訴處理。
(看看新聞Knews記者:鄧全倫 編輯: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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