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商經濟的發(fā)展,網購成了不少消費者的首選,退款服務日趨完善便利了消費者,不過消費者一言不合申請“僅退款”,平臺極速同意申請,商家被晾在了一旁,苦不堪言。今天上午,上海一中院召開的訴源治理新聞發(fā)布會上,就發(fā)布了這樣一則典型案例,為了一條連衣裙的20元部分價款,商家與平臺鬧上了二審法庭。
在某電商平臺上經營女裝網店的陳先生發(fā)現(xiàn),有位消費者在購買連衣裙后,向客服反映連衣裙的一側缺少花邊,存在質量問題,并申請了“僅退款”,要求商家退還連衣裙部分價款20元。提起“僅退款”申請后,平臺立刻做出了通過處理。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樊蕾告訴記者,當時平臺在幾秒之內就介入了,平臺在一分鐘之內就通過了退款的申請,并完成了退款。
陳先生認為當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時,店鋪支持消費者申請“退貨退款”,但平臺在沒有與商家溝通的情況下,直接介入極速退款,有失公平。陳先生于是向上海長寧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平臺賠償“僅退款”的損失20元。
陳先生指出,消費者在向客服發(fā)送商品實拍圖后,客服因為休息的原因,進行了自動回復,表示店鋪正在休息,等客服上班后會主動聯(lián)系,不過,客服上班后回復的時候(距離消費者反饋約3小時后),平臺已經通過了“僅退款”申請。
長寧法院一審支持了陳先生的訴請。對此,電商平臺表示不服,提出上訴,認為平臺有權依據合作協(xié)議、售后服務規(guī)則等規(guī)定進行退款處理,并且即使采取退換貨、補發(fā)商品等措施,產生的費用也會超過20元。
電商平臺委托訴訟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本案適用極速退款,在商品明顯存在質量問題的情況下,電商平臺有權采取部分退款的措施。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認為,平臺沒有給予商家合理的時間作出回應和舉證,而是直接介入采取退款措施,侵犯了商家與消費者平等處理商品售后問題的權利。
樊蕾法官說:“還是要尊重商家的權利,給予他合理的時間去處理爭議,并進行舉證,平臺可以根據商家的舉證情況以及過錯程度,選擇相應的處理方式?!?/p>
最終,二審維持原判,由平臺賠償商家損失20元。
一條連衣裙引發(fā)如此訴訟,一中院法官注意到此類案件還不在少數,作出示范判決后,一中院還向電商平臺制發(fā)司法建議,提出優(yōu)化意見。判決后,基層法院此類糾紛受理數量環(huán)比下降60%,訴前調解成功率達30%以上。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王茜說:“針對群體性的案件,我們有一個跟下級法院上下聯(lián)動的機制,通過示范性判決、示范性的調解,將大多數集團性的案件化解在源頭。
編輯: | 董冰茜 |
責編: | 劉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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