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李海玉的父母帶著小兒子李煥平,從湖南邵陽到廣東湛江承包果園。李海玉的父親雇傭了湖南老鄉(xiāng)易某青,在果園做工。當年年底,雙方因工資糾紛發(fā)生了沖突。沖突發(fā)生后,易某青來到李煥平就讀的小學,以其母親病危為由,將9歲的李煥平帶走。
1993年2月19日,李煥平的尸體被發(fā)現(xiàn),易某青卻失蹤了。父親隱瞞了弟弟遇害的事實,李海玉和母親一直以為弟弟是被易某青帶走拐賣了。
在六個兄弟姐妹中,李海玉排行老四,是性格最沖動的女兒。相比于姐妹們的安穩(wěn),李海玉用了二十多年四處奔波,風餐露宿,尋找弟弟和易某青。她被人坑騙過,還差點被人拐賣。因常年在外,兩段婚姻均以失敗告終,兩個女兒也都留給了前夫。
編輯: | 祝聞豪 |
責編: | 姚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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