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蘭溪的翁先生反應(yīng),他說自己結(jié)婚才三個月,女方就要求退婚。不過,翁先生要 求對方把當初收到的彩禮和金器退還給自己,卻遇到了麻煩。而更麻煩的是,翁先生還說,他和女方只辦 了酒席,卻沒有去民政局登記,所以,并不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那么,翁先生現(xiàn)在該怎么辦呢?
結(jié)婚才三個月,就遭遇了退婚,這中間究竟發(fā)生了什么?事情還得從四個月前說起,翁先生今年40歲,金
華蘭溪人,今年3月份,翁先生經(jīng)媒人介紹,認識了義烏的方女士。方女士比翁先生大四歲,離過婚,有
兩個女兒。其中一個跟著方女士生活。據(jù)翁先生說,倆人相處了18天之后,便決定結(jié)婚了。
翁先生把六萬八的彩禮錢給了方女士,一萬一左右的金器是后來翁先生帶方女士去買的,隨后兩人便在翁先生的老家蘭溪辦了酒席,宴請了親朋好友,不過讓人納悶的是,倆人雖然辦了婚宴 ,但是并沒有去民政局登記結(jié)婚。對于這個情況,翁先生說,這是因為女方不同意。
就這樣,翁先生和方女士辦了所謂的婚禮,卻沒有正式登記。之后,翁先生便和方女士一起來到義烏開始 同居生活。但是好景不長,三個月后,女方便提出要退婚。
翁先生說,辦完所謂的婚禮后三個月,方女士就提出要分開。作為他來說,自己倒也不勉強,但是,方女 士必須把當初結(jié)婚時的彩禮錢和金器,都退還給自己。翁先生說,當時自己辦酒席還有送彩禮、買金器的錢,都是用信用卡透支的,現(xiàn)在,既然方女士要和自己 退婚,翁先生堅持要把剩下的價值一萬元的金器要回來。
據(jù)翁先生介紹,方女士在義烏當?shù)亻_有一家推拿館。于是,記者和翁先生一起,來到了方女士的店里。關(guān)于當時為什么不登記只辦酒席,方女士說,自己之所以沒有和翁先生登記,是因為想先相處一段時間再說。
那么,為什么辦完酒席的三個月之后,方女士就提出了要退婚呢?方女士說,自己要退婚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認為翁先生沒有固定工作,二是覺得翁先生對自己的女兒不好。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翁先生和方女士的相處,目前是無法繼續(xù)下去了。那么,既然分開了,對于翁先生提出的要求,方女士又是什么態(tài)度呢?
方女士表示,六萬八的彩禮早已還給了翁先生,金器結(jié)婚的時候帶過,但后來放在翁先生房間抽屜里,就沒見到過了,但翁先生堅持金器仍在方女士這里,關(guān)于那價值一萬多元的金器到底退沒退,雙方的說法產(chǎn)生了較大的分歧。
對此,律師表示,按照法 律規(guī)定,像翁先生這樣的情況,方女士應(yīng)當將當時收到的彩禮和金器返還,只是現(xiàn)在,翁先生需要提供相關(guān)的證據(jù),證明自己當初已經(jīng)把金器交付給方女士了。如果確定已經(jīng)是交付的,那么根據(jù)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雙方訂婚還沒有登記的,那么是需要返還的。
(來源:浙江教科 記者:徐超勤 編輯:余寒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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