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患癌癥的徐女士離世前留下遺囑,希望由親姐姐擔任尚未成年的兒子的監(jiān)護人??墒牵⒆拥母赣H仍在世,只是長期住在精神衛(wèi)生中心治療。憑著徐女士的一紙遺囑,姨媽可以成為孩子的監(jiān)護人嗎?
昨天(8月22日)下午,這起上海首例遺囑指定監(jiān)護案在長寧法院開庭審理。
坐在法庭兩邊的不是原告與被告,而是特殊的申請人與被申請人。
高中生小陳的父親患有雙相情感障礙,屬于重殘無業(yè)人員,2019年以來一直在長寧區(qū)精神衛(wèi)生中心住院治療。今年3月,和小陳相依為命的母親不幸因癌癥去世,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她在居委會工作人員和好友的見證下,立下遺囑,指定她的親姐姐,也就是小陳的姨媽作為孩子的監(jiān)護人。
長寧法院法官顧薛磊介紹:“《民法典》頒布以后,針對一些未成年人或者患有精神疾病的被監(jiān)護人,他們的監(jiān)護人,比如他們的父母,可以在自己行為缺失之前,頒布一個遺囑,來指定某某人擔任孩子相應的監(jiān)護人?!?/p>
在居委會、婦聯等部門的幫助下,今年6月,小陳的姨媽徐阿姨正式向長寧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院判決終止其父親的監(jiān)護權,指定自己作為孩子的監(jiān)護人。
法官通過多次走訪、交流,并委托社工出具調查報告,以確認孩子的父親確實不具有監(jiān)護能力,以及姨媽是否適合作為新的監(jiān)護人。
當天,居委會工作人員作為孩子父親的訴訟代理人出庭,各方對遺囑本身均無異議。小陳也多次向法官明確表態(tài)愿意接受姨媽擔任監(jiān)護人。
但六旬的徐阿姨孤身從農村來到上海照顧孩子,每月固定收入僅一百多元養(yǎng)老金,其經濟狀況無法支撐姨甥二人的生活。
徐阿姨說,自己也想找點活,但找不到,自己的老伴、女兒和年幼的外孫女也都在外地需要照顧,但不忍看著小陳沒人管。
經濟困難的問題在居委會的努力下得到了解決,他們目前已經幫小陳申領了2500元特困補助,供日常生活開銷,由于孩子學習成績優(yōu)異,婦聯也為其申請了獎學金。
姚家角居委會塊長張娜表示,她們日常都會和小陳保持聯系,“我們也會問他這個月生活上有什么經濟困難,華陽路街道也有一些愛心的企業(yè),也會定時給他援助?!?/p>
對于孩子母親留下的遺產,長寧區(qū)公證處也提供了免費的提存公證服務。今后,每月的補助打入徐阿姨和小陳的個人賬戶,供二人日常生活開銷。徐女士留下的遺產等數額相對較大的財產則由公證處保管,若遇到看病等需要大額花銷的情況,徐阿姨要向居委會提出申請,憑居委會蓋章才能領取錢款。這個過程中,居委會還能起到監(jiān)督徐阿姨的作用。
最終,長寧法院當庭宣判,終止父親和兒子的監(jiān)護關系,指定姨媽徐阿姨作為孩子的監(jiān)護人。
看看新聞Knews記者 曾瑤婷
劍網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