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shù)貢r間11月23日,美國密蘇里州62歲的非裔男子凱文·斯特里克蘭蒙冤坐牢近43年后被釋放。然而,他并不會因為這段美國史上最長的冤獄之一獲得任何經(jīng)濟賠償。
1979年,時年18歲的斯特里克蘭被誤認為是一起入室劫殺案的歹徒。在法庭上,當時屋中4人里唯一的幸存者辛西婭·道格拉斯先是表示自己看到斯特里克蘭在現(xiàn)場,隨后又改口聲稱是警察向她施壓,逼她指認斯特里克蘭。同時,另外2名證人表示斯特里克蘭并未犯案。在本案第一次庭審中,12人陪審團中唯一的黑人陪審員認定斯特里克蘭無罪,初審隨后終止;而在第二次庭審中,一個全部由白人組成的陪審團認定斯特里克蘭罪名成立,斯特里克蘭隨后被判50年監(jiān)禁。
43年間,斯特里克蘭始終堅持自己是清白的,而道格拉斯也希望能為他洗刷冤屈,向“美國中西部無罪計劃”(Midwest Innocence Project)寫信要求撤回證詞。遺憾的是,道格拉斯在看到證詞被正式撤回之前就去世了。
由于法官的新裁定是基于道格拉斯的證詞更改,而非物證,而根據(jù)密蘇里州法規(guī)規(guī)定,被告人只有在以DNA作為證據(jù)的情況下證明無罪才能申請冤獄賠償。因此,盡管斯特里克蘭已經(jīng)沉冤得雪,他卻無法獲得任何國家的賠償。
(編輯:楊蓉)
劍網(wǎng)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quán)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quán)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