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9點過,四川交警總隊高速二支隊三大隊民警在G5012恩廣高速廣巴段廣元南收費站執(zhí)勤時,一輛寶馬轎車從高速下站,交警發(fā)現(xiàn)了這輛轎車的異常。
這輛寶馬轎車的號牌,居然放置于擋風玻璃內(nèi)的中控臺上,執(zhí)勤民警立即叫停了這輛轎車。
此時該車駕駛員和乘客還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該車是新車,新車的號牌并未按規(guī)定安置,卻是放置于中控臺上。
詢問后,該車的女乘客打開了后備箱,將另一塊號牌拿出。此時民警得知,女乘客才是寶馬車的車主,司機是車主的朋友,今天是來幫忙開車的。至于號牌未掛,該車車主也做出了解釋:“我一個女娃,不會按號牌。”
該車車主居然稱自己是女性不會安裝號牌,因此將號牌放置于中控臺上。雖然乘客是車主,但車主的朋友才是轎車的駕駛員,因此交警對駕駛員做出了口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最后,在民警的幫助下,新寶馬車在安裝好號牌后從新上路。
(視頻來源:四川新聞頻道 編輯: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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