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市公安局舉行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介紹市公安局落實市政府《關于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進一步加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檢查的通告》、《加強首屆中國國際博覽會期間槍支彈藥、爆炸、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關于加強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的相關措施。
一、關于落實《進一步加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檢查的通告》的措施
在軌道交通區(qū)域,10月23日至11月12日,軌道公交公安部門將會同地鐵運營企業(yè)在部分車站試點新型X光安檢機等設施,在全路網(wǎng)嚴格落實“高峰時段安檢率最高、平峰時段逢包必查”安檢原則,加強對危險、違禁品的檢查發(fā)現(xiàn),駐站民警將對攜帶危險品、故意躲避或沖闖安檢的人員依法進行處罰。同時,軌道公交公安部門在部分早晚高峰進站客流較大,且具備相應場地條件的安檢點,實施分道安檢措施。結(jié)合進站乘客攜包情況,采用金屬隔離欄將安檢通道設置為“有包、無包”或“大包、小包/無包”通道。該舉措能夠有效緩解大客流期間安檢點進站擁堵情況,在提升安檢效率的同時,保障乘客快速通行。現(xiàn)已在徐家匯站等44座車站63個安檢點實施分道安檢措施,相關安檢點安檢率較前期有了大幅提升。
在公交客運區(qū)域,10月23日至11月12日,軌道公交公安部門以途經(jīng)“進博會”安保區(qū)域的90條公交線路、4條公交專線、4條臨時接駁線為重點,會同市運管處開展全市公交“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督導檢查,指導、督促各運營企業(yè)全力強化車廂“三防”措施,加強隱患整改,落實動員培訓,全面夯實公交區(qū)域安防措施。主要是:督促企業(yè)進一步加強全市公交樞紐站、公交車廂“人防”力度,落實司售人員佩戴紅袖章、“可疑情況查問”、“一程一檢”、起訖站車輛安全管控以及安防保安“跳線巡檢”等措施;會同市運管處督促指導各公交運營企業(yè)對全市所有公交車廂內(nèi)的滅火器、逃生錘、圖像監(jiān)控設備等物防、技防設施配置、完好情況開展全面排查,確保公交車廂監(jiān)控設施始終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在長途客運方面,10月29日起至11月12日,進一步加強本市長途客運“雙向”安檢、實名管理及場站內(nèi)巡邏盤查等工作措施。主要是在全市27個在營長途客運站配足駐站警力與安保力量,督促指導轄區(qū)長途客運站落實視頻監(jiān)控、車底光學檢查鏡等安全防范設備配置,加強始發(fā)、到達“雙向安檢”及長途客運旅客實名售票、實名查驗等實名制管理措施,確保人、票、證相符;加大“到達安檢”力度,按照“逢包必查”的要求,重點加強“入滬”班線乘客攜帶及托運行李過機檢查,并對進出站車輛開展安全性檢查,嚴防各類危險違禁品假道長途進入本市;按照“逐車驗證、重點抽查”的要求,在全市各道口公安檢查站對“入滬”長途客運班線逐車核驗車輛《長途客車源頭安檢憑證》與車輛實際載乘情況是否相符,對未持有《長途客車源頭安檢憑證》的客運班車不予放行;對途中違規(guī)上下乘客、捎帶行李物品及停靠站點等違規(guī)運營問題開展整治并依法處罰,嚴防可疑人員以及危險違禁品在途中進入長途客運車輛。
警方在此提示:公共交通的安全關系到每一位乘客的切身利益。為了公共安全及乘客生命財產(chǎn)安全,請勿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蝕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的危險物品進入城市軌道交通站、公路長途客運站等場站,同時禁止攜帶上述物品搭乘軌道交通、公共汽車、長途汽車等。當乘客經(jīng)過公共交通安檢點時,請主動接受安檢員的指引和檢查,感謝大家的配合。
二、關于落實《槍支彈藥、爆炸、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的措施
本市各級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對非法槍支彈藥,爆炸、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高壓嚴管態(tài)勢。今年以來,根據(jù)公安部“掃黑除惡”專項行動、打擊整治槍爆物品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及市公安局“嚴掃凈?!睂m椥袆拥认盗泄ぷ鞑渴?,全市各級公安機關深入重點地區(qū)、部位和場所,持續(xù)開展以非法槍彈、管制器具、爆炸、劇毒物品為重點目標的清查收繳行動,抓獲了一批涉案人員,關閉了一批違規(guī)網(wǎng)站,收繳了一批非法槍支、管制刀具、非法液化氣鋼瓶等危險物品。為嚴格落實市政府《通告》,警方將進一步加強社會面上的清查收繳力度,提升社會面綜合管控等級,嚴防非法物品流進上海,流入社會。
警方將遵照市政府《通告》要求,會同市經(jīng)信委、市體育局、市環(huán)保局、市食藥監(jiān)等部門,在充分考慮相關企業(yè)單位和人民群眾正常生產(chǎn)、生活需求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安全檢查頻次,確?!锻ǜ妗犯黜椗R時管控措施落實到位。對于部分涉及國計民生的劇毒化學品使用、運輸單位,如確需在禁運時段內(nèi),在本市道口通行的,可聯(lián)系市經(jīng)信委進行信息登記備案(聯(lián)系電話:23119344,工作時間:8:30-16:30)。已完成備案的企業(yè),可持相關證照和購買、運輸說明,聯(lián)系屬地公安分局治安、交警對外接待窗口,辦理《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屆時,警方將根據(jù)市經(jīng)信委提供的備案信息,對照企業(yè)申請內(nèi)容,從嚴開展購買、運輸審批。
三、關于落實《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的措施
市政府《通告》所稱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500米以下、飛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時、雷達反射面積2平方米以下的飛行目標,具有“低空超低空飛行、飛行速度慢、不易被雷達發(fā)現(xiàn)”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除了常見的無人機,還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模型航空器(包括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空飄氣球、系留氣球等。
《通告》明確,由公安機關會同民航、氣象、體育等部門對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進行信息登記,請持有最大起飛重量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無人機的單位或個人在上海公安機關的“智能無人機管控系統(tǒng)”(https://wrj.police.sh.cn)上進行實名登記,登記信息包括:持有者身份信息,無人機種類、型號、空重及最大起飛重量、民航登記二維碼、民航登記標識、無人機序號、飛控序號、定位器id等。持有其他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單位或個人需主動至屬地公安派出所進行信息采集登記工作,登記信息包括:種類、型號、數(shù)量、持有者及聯(lián)系方式、存放地址、最大升空高度及最大載重、動力情況、續(xù)航情況、使用頻率、起降場地等。
上海警方將依照《通告》進一步開展“低慢小”航空器的底數(shù)排摸、信息登記工作,并加強對飛行場所、易放飛區(qū)域的巡邏布控,依托人防、技防等措施落實禁飛管控,有力維護進博會期間本市低空空域安全。
警方在此提示:市政府《通告》將自2018年10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2日。請危險物品從業(yè)單位、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持有者,遵照執(zhí)行。若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咨詢屬地派出所或撥打市民熱線12345。同時,警方也鼓勵廣大市民、群眾對非法買賣、非法運輸,非法施放、飛行等違法《通告》行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110。
(看看新聞Knews記者:毛鴻仁 編輯: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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