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養(yǎng)狗人來說,寵物給生活增添了諸多樂趣,但如若疏于看管,萌寵也可能變成惡犬,招來麻煩。郝女士家的泰迪犬就被一只未戴嘴套的金毛犬咬傷,為此郝女士花費了3萬余元醫(yī)療費。由于賠償費用協(xié)商不成,郝女士將金毛犬主人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狗咬狗引發(fā)了人告人,閔行法院會如何判決呢?
當天傍晚,郝女士牽著自家的泰迪犬外出散步,在小區(qū)門口遇到了顧女士牽著的金毛犬,誰料這只金毛犬突然掙脫牽引繩沖向泰迪犬,并撲過去撕咬??吹綈廴灰?,郝女士心痛不已。
為了治療泰迪犬,郝女士花費了3萬余元醫(yī)療費,然而,賠償費用協(xié)商不成,兩位犬只主人只能對簿公堂。
郝女士認為,顧女士攜犬只外出時沒有按規(guī)定給大型犬只戴嘴套,也沒有管理好犬只行為。
被告辯稱,泰迪犬為無證飼養(yǎng),并存在挑釁金毛的行為,此外,原告的泰迪犬原先就患有疾病且治療費用過高,有碰瓷金毛犬以獲高額賠償之嫌。
法院審理后認為,泰迪犬是否為有證飼養(yǎng),及其自身體質(zhì)、舊傷等個體原因,均與這次事件發(fā)生無關(guān)。
最終,閔行法院判決被告金毛犬主人賠償泰迪犬的全部治療費用3萬余元。
(看看新聞Knews見習記者:潘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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