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過了退休年齡,本該頤養(yǎng)天年的江老伯瞞著家人,突然留下一份遺囑。原來江老伯擅自將名下房屋抵押借貸,只為了替牌友劉某解燃眉之急。
那么,錢從哪兒來呢?找貸款中介。誰來牽線搭橋?江老伯的這位“好哥們”牌友。
通過牌友劉某介紹,江老伯認識一名叫侯永軍的貸款中介,用名下唯一住房做抵押,向小貸公司借了140萬,但借款合同上卻寫著200萬元。對于沒有拿到手的這60萬元,江老伯被告知,這是一筆保證金。
江老伯天真地以為,只是用房子替人暫時擔保,三個月內(nèi)按時還錢就好。然而還款期限一到,牌友劉某仍然周轉(zhuǎn)不靈,眼看著還款日期將至,江老伯只好自籌資金。可更要命的是,想要聯(lián)系還款,居中辦理貸款的侯永軍等人卻徹底“失聯(lián)”了。
不久,江老伯收到了一紙訴狀,被要求償還200萬元的借款以及10%的逾期違約金。
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十多人欠下巨債
江老伯的家人在訴訟期間發(fā)現(xiàn) ,和江老伯有相同遭遇、身陷巨額債務危機的人還有不少。這些被害人有的家破人亡,有的妻離子散,有人突發(fā)腦溢血,還有人被逼走上了不歸路。事實上,這些受害者并非個例或巧合,類似案件被統(tǒng)稱為“套路貸” 。
顧名思義,“套路貸”不是為了貸款,是為了套路。它披著民間借貸的外衣,通過“虛增債務”、“惡意制造違約”、軟硬兼施“索債”等方式非法侵占被害人巨額財物。隨著江老伯等被害人陸續(xù)向警方報案,犯罪嫌疑人郭永軍、王海龍、殷自龍被先后捉拿歸案。
經(jīng)查明,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侯永軍以發(fā)廣告或通過其他中介等方式尋找客戶,安排被告人王海龍負責居中聯(lián)絡和操作抵押借款事宜,通過虛構(gòu)銀行走賬流水的方式,被害人被誘騙簽訂借款合同。而實際的借款金額要遠遠低于獲取的。這其中虛增的部分,被侯永軍等人稱為“保證金”。到了約定還款日,一些被害人想要聯(lián)系郭永軍等人要求還款,卻發(fā)現(xiàn)壓根聯(lián)系不上。
而作案的最后一步,就是利用虛假材料通過第三被告人殷自龍,向被告人們提起民事訴訟,向法院主張所謂的合法債權(quán)。
近年來,全國各地以民間借貸為名實施“套路貸”的案件呈高發(fā)態(tài)勢。2019年4月9日,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界定了“套路貸”與民間借貸的區(qū)別,要求依法嚴懲“套路貸”。
近日,這起套路貸案件在長寧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防范套路貸小貼士
一、提高自身防范意識,選擇具有貸款資質(zhì)的正規(guī)金融機構(gòu)進行貸款。
二、謹慎簽署借款合同。
三、提高證據(jù)保全意識,切勿將銀行卡以及手機號碼交付他人。
四、及時止損,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看看新聞Knews記者:金嬿、李翔 實習編輯:連逸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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