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潁上縣的老張稱他為了兒子娶媳婦,花了十幾萬的彩禮,本以為傳宗接代有望,日子越過越好,沒想到不到三個月,兒媳婦離家出走,再也不愿意回來。雖然經(jīng)過打官司,法院判決對方退還部分彩禮,但對方卻一直不還錢。
小張今年28歲,以前有過一段婚姻,離婚后,一直在尋找下一段婚姻的可能,2018年,經(jīng)過中間人介紹,他與一名姓高女子相識。據(jù)稱,高某也有過一段婚姻,并有一個孩子。從相識到相戀,時間很短暫,不到一個月,高某就跟著小張回了家。
兒子媳婦談婚論嫁的過程除了速度有點快,其他方面似乎很正常,老張也對兒媳婦很滿意。在總共花掉了大約12萬元錢后,老張認為,這樁事情差不多了。
按照習俗,2018年年中,小張與高某辦了酒席,算作正式結(jié)為夫妻,但并沒有在民政局打結(jié)婚證。時間又過了大約兩個月,高某提出想回娘家看孩子。
對于兒媳婦的要求,老張一家表示支持,高某這就離開了張家。老張了解到,高某的孩子由她的前夫扶養(yǎng),而無論是高某的前夫家,還是高某自己的娘家,都在潁上縣范圍內(nèi),因此老張當時沒有任何懷疑。
過了十多天,兒媳還沒有回家,此時的老張一家人心里隱隱有些不安,他們不知道高某為何不愿意回來,而隨后發(fā)生的事情,則大大出乎了他們的預料。
又過了一段時間,老張催促兒子再與高某聯(lián)系。而對方卻表示兩人過不到一起,不會再回來,緊接著,高某就無法聯(lián)系上了。令張家意外的是兒媳疑似與前夫重歸于好。
眼見這樣的狀況,老張決定起訴,要求高某歸還自己花出去的彩禮錢。潁上縣人民法院判決高某返還小張90000元人民幣,并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然而,高某并未按照法院判決的時效付錢,并在返還數(shù)額的多少上與老張討價還價。
事情發(fā)展到這個地步,老張認為,高某好像從一開始就有了完整的計劃,而她的表現(xiàn)似乎也印證了這一點,雖然法院已判決,但高某一直拒絕還錢,雙方為返還數(shù)額一直無法達成一致。目前張家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高某已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
花12萬彩禮為兒子娶媳婦,沒想到,3個月后,人跑了,錢也沒了;憤而打官司,也贏了官司,法院判決對方退還9萬元彩禮錢,沒想到對方又是個老賴。不知道張家是不是掉進了一個事先精心設計的套路,好在如今法院已“逃跑的媳婦”列入到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相信法律最終會為他們討回公道。
(視頻來源:安徽公共頻道 編輯: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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