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商家會通過發(fā)放紅包補貼的方式來吸引新用戶,有些不法分子就盯上了這筆補貼,偽裝成新用戶“薅羊毛”,甚至還向他人傳授“薅羊毛”方法。雖然新人補貼每筆金額不高,但持續(xù)不斷地“薅”,達到一定金額后,可能會構(gòu)成犯罪。來看普陀法院最新審理的一起案件。
徐某的“生財之道”是,使用虛擬手機號碼、修改IP地址、模擬定位下單位置,偽裝成虛假新用戶,隨后再使用自己的老賬戶,邀請?zhí)摷傩掠脩粝聠?,同時騙取新人補貼和老用戶傭金。
普陀檢察院檢察官王佳菁介紹, 被告人從網(wǎng)上租賃了一批手機,并進行刷機。之后又在網(wǎng)上購買了無實體卡的虛擬手機號。在下單的過程中,還會通過軟件,修改下單位置,來繞過餓了么的檢測系統(tǒng)。平臺誤以為下單的是新用戶后,就發(fā)放了新人補貼。
9到20元不等的新人紅包、20到40元不等的老用戶拉新獎勵,一年半的時間里,徐某等人累計騙取25萬余元。不過,他的胃口還不止于此。
普陀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薛依斯介紹,被告人在自己的犯罪方法成型后,還建了一個QQ群,并在自己的QQ空間里 發(fā)布了大量犯罪方法的信息,他售賣的“教程”售價1888元、3888元不等。
作為徐某的學(xué)員之一,盧某用同樣的方法,騙取31萬余元。最終,法院判決,徐某犯詐騙罪判有期徒刑4年10個月、犯傳授犯罪方法罪判有期徒刑2年10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盧某另案處理。
薛依斯法官提示,普通人要注意區(qū)分合法“薅羊毛”和違法犯罪行為之間的區(qū)別。使用自己的真實信息,在平臺的規(guī)則之下,進行真實的交易,屬于合法的“薅羊毛”行為;而采用各種技術(shù)手段,偽造虛假身份進行交易套利,在達到一定的量后,可能會觸犯刑法。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張幗霞 馮家琳 實習(xí)編輯:徐一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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