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的危害性相信大家都知道,但還是有人心懷僥幸,以身試法。8月25日晚上18點,磐安交警大隊盤山中隊正磐新線依山下路段設卡執(zhí)勤時,就有一位男性駕駛員因酒駕被查,而且是二次酒駕被再次查獲。
經(jīng)檢測,駕駛員羊某體內(nèi)酒精含量為38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在對羊某的身份信息進行核查時,發(fā)現(xiàn),羊某曾于2017年2月23日因為飲酒后駕車被查獲并處以處罰,此次酒后駕駛系二次酒駕,在被告知相關(guān)處罰后,羊某竟然詢問交警能否自己將車開回家。
交警說:“你這樣子的話,有第一次還會有第二次、有第二次還會有第三次,還有這種思想的話?!?br/>
民警針對羊某的行為對其進行了以案說法警示教育,讓他深刻認識到酒駕違法行為的危害。酒后駕駛,害人害己,不要心存僥幸,切勿“以身試法”。
(素材來源:金華臺 實習編輯: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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