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早已是人盡皆知的法條了,不過,還真就有人明知故犯、以身試法,12月16日晚上11點多,周家橋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名代駕小哥的報警,稱他被一醉酒男子范某趕下了車,隨后范某駕車離開了。
接報后,民警立即趕赴現場了解情況,據代駕小哥介紹,醉酒男子范某在車庫門口將他趕下了車,隨后駕駛黑色suv開往了地下車庫,在代駕的幫助下,民警很快在地下車庫內找到了車輛,此時,車輛左側一片狼藉,明顯已經和邊上的立柱發(fā)生過碰撞,民警打開車門,一陣酒氣撲面而來,醉酒男子范某如夢初醒。
民警隨即將范某帶回派出所進行酒精測試,經呼氣式酒精測試,血液中酒精含量249mg/100ml,經血液鑒定,血液中酒精含量246mg/100ml,達到了醉駕的標準。證據面前,范某不斷向民警求饒,但無濟于事。
據范某交代,當天晚上,他和朋友在浦東小聚,席間喝了不少酒。聚餐結束后,他叫了代駕小哥,當車輛行駛至小區(qū)地下車庫入口時,代駕小哥詢問他車輛停在何處時,受體內酒精影響,范某一下子不耐煩起來,勒住了代駕小哥的脖子,將他趕下了車。自己則坐上駕駛座,把車開進了地下車庫,直到民警趕到現場,范某才發(fā)現自己犯了大錯。
目前,范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長寧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車輛及駕駛證依法暫扣,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素材來源:長寧臺 記者:李婷婷 攝像:杜永超 編輯:陶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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