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松江區(qū),今年已經89歲的陳奶奶,為了確保自己在小兒子和大孫子共有房子中的居住權,以及要回9萬多元的動遷利益,把他倆告上了法庭。
法院一審二審,最終支持了陳奶奶的訴請。雖然有了判決書,但是老人的小兒子和孫子卻遲遲不予以履行。無奈之下,老人只好申請了強制執(zhí)行。
為了避免雙方正面沖突,執(zhí)行法官周明接手案件后,首先聯(lián)系了申請人的律師,律師表示,陳奶奶現(xiàn)在身體健康,住在女兒家中,很是希望住回自己原來的家。
老人想要住回房子無可厚非,那為什么小兒子和孫子不讓住呢?孫子表示,他們很想快點接奶奶回來住,只是姑姑們不同意。
一邊說老人想住,兒子孫子不給住。另一邊卻說,隨時能夠住,姑媽們卻不放老人回來。究竟孰是孰非?周法官決定見見老人,聽聽老人本人的說法。
或許是因為陳奶奶起訴了兒子孫子后,雙方的關系進一步惡化,矛盾加深。陳奶奶在執(zhí)行法官面前,反復表示不愿意再去803室和兒子孫子一起居住。
周明法官表示,法院判決確認了老人在803室的居住權,但是究竟要不要住仍然視老人自己的意愿而定,就算現(xiàn)在不想住,居住權也不會消失,以后想住了,隨時都能住回去。
雖然房子老人現(xiàn)在不想住回去了,但是她依然堅持把沒有給付的9萬多元征收款給要回來。而被執(zhí)行人卻提出,錢給到老人,花完了,之后的贍養(yǎng)怎么辦。
對此,周法官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老人的錢就該給老人,怎么使用是老人的自由。至于贍養(yǎng)問題跟這筆錢沒有關系,老人還是由所有子女共同承擔贍養(yǎng)責任。
最終,在執(zhí)行法官的努力下,陳奶奶順利拿到了本屬于她的9萬多元錢,一家人關于房子和錢的紛爭總算告一段落。
(看看新聞Knews記者:郭南一 馮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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