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3歲,家住浦東新區(qū)坦東村的康老太告訴特勤員,說自己從3月10日被兒子一家趕出家門后,就無處可去,只能暫時居住在一個沒水沒電的窩棚里度日,已經(jīng)好多天了。
康老太說,自己在37年前就離婚了,女兒由丈夫撫養(yǎng),她含辛茹苦帶大了兒子,但沒想到現(xiàn)在卻被兒子一家趕出了家門。
康老太表示,早些年她和兒子一家吃住都在一起,關(guān)系也挺融洽,但是這兩年兒子卻對自己惡語相向。為了不受兒子一家的騷擾,她主動聯(lián)系了女兒,準(zhǔn)備起訴兒子一家,把房子分出來。
特勤員之后找到康老太兒子一家,她的孫子說以前父母和奶奶不僅住一起,而且關(guān)系挺好的。
父母也沒有對奶奶做過不好的事情,倒是老人從幾年前開始,處處針對他們家。至于將老人趕出家門,康先生更是矢口否認(rèn)。
孫子康先生表示,老人之所以制造矛盾,離家出走,就是為了多分房產(chǎn)。
原來康家的房子是宅基地房子,1987年,康老太和丈夫離婚時,曾經(jīng)分割過房產(chǎn)。東面的房子歸康老太和兒子一家,西面的則歸前夫和女兒。
因為前夫帶著女兒搬走了,所以整棟房子就由康老太和兒子、兒媳、孫子一起居住。這次老人向法院起訴要求析產(chǎn),引起了兒子一家的抵觸。他們覺得房子都是自家建造的,只是使用了他們的宅基地,他們沒權(quán)利分割房產(chǎn)。
明確了宅基地使用權(quán)的情況后,記者希望大家都能當(dāng)面把事情說清楚,化解矛盾,可是沒想到雙方剛一碰面就吵了起來。
特勤員仔細(xì)查看被鎖著的房門,發(fā)現(xiàn)只要移動一下卡住門的金屬梯子,就能打開房門。康老太的女兒推開梯子,就和老人一起進(jìn)門了。
康老太的窘境雖然看起來暫時是得到了解決,但是母子之間對于房產(chǎn)的利益糾紛依然沒有化解。民法專家指出,宅基地房的所有權(quán),也是要根據(jù)建造時的出資比例來確定的。但是,無論康老太在房子里有沒有份額,有多少份額,兒子都不該讓老人流落在外,因為子女對老人有法定的贍養(yǎng)義務(wù)。
同時專家指出,如果子女不善待老人,甚至在生活和精神上虐待老人,有可能面臨行政或刑事處罰。
編輯: | 郭南一 |
責(zé)編: | 金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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