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一位市民小趙,遭遇了一件糟心的事——電動車被盜了。本來也不是多大的事兒,嫌疑人也在近日被抓捕歸案,可沒想到,最近劇情卻來了個大反轉(zhuǎn),原本的嫌疑人被無罪釋放,車主小趙卻被警方關(guān)了起來。
2017年12月21號,丹陽皇塘派出所接到當?shù)匾患揖W(wǎng)吧工作人員小趙的報警,稱自己放在店內(nèi)吧臺上的電動車鑰匙被人偷偷拿走,正大光明的把他一輛價值3800元的嶄新的電動車給騎跑了。
民警調(diào)看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案發(fā)當天確實是小趙的同事葛某將車騎走了。并且,葛某在2016年時,就曾經(jīng)因為盜竊被警方打擊處理過。因為一時無法找到葛某的蹤跡,警方便將他列為嫌疑人進行網(wǎng)上追逃。今年4月底,嫌疑人葛某在他位于導墅鎮(zhèn)的住處,被警方抓獲。
丹陽市公安局皇塘派出所民警黃慰稱:葛某到案之后直接跟我們講,車是我騎走的沒錯,但是我拿鑰匙的時候,我跟他(小趙)講了,他(小趙)自己也明知道這個事情。
民警隨即找來報警人小趙對質(zhì),直到這時小趙才說出了實情。原來,案發(fā)當天,葛某提出要借小趙的電瓶車一用,并在征得小趙同意的情況下拿走了電動車鑰匙。只不過,事后葛某出爾反爾,不但霸占了小趙的電動車,還私下給變賣了800塊錢。小趙害怕家人責怪,卻又無計可施,這才謊報警情。
丹陽市公安局皇塘派出所民警黃慰稱:因為他也是年輕人,今年也是20出頭,家里人給他買個車讓他去網(wǎng)吧上上班,結(jié)果剛騎沒多久,車就被偷了,跟家里人也交代不了。
警方表示,葛某的行為類似于“老賴”,屬于欠錢不還的范疇,雖然討厭,但不屬于刑事犯罪。倒是報警人小趙,因為捏造事實,陷害他人,甚至造成同事被通緝,造成嚴重后果,被公安機關(guān)行政拘留,并處罰款500元。民警提醒,市民平時出借大額財物,最好立下字據(jù)。
(視頻來源:鎮(zhèn)江新聞 編輯: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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