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花蓮一名葉姓男子,早前因不滿自己養(yǎng)的虎斑幼犬偷喝自己的奶茶,一怒之下將小狗抓起重摔,導(dǎo)致小狗左后肢骨折,無辜成為永久性殘疾。花蓮法院近日以違反“動物保護法”,將葉男拘役40天,并且另罰20萬元新臺幣。
示意圖
葉男去年于家中花園,突然看到小狗偷喝自己的奶茶,讓他情緒失控。葉男于是抓起小狗,從高空用力把它重摔在地上,令幼犬嚴重骨折,導(dǎo)致左后腿殘疾。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接到報案后,將葉男拘捕。
花蓮法院
花蓮法院法官近日審理該案,法官認為,小狗左后肢骨折屬于肢體嚴重殘疾,法院最終判以拘役葉男及罰款。
(編輯: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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