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自貢榮縣警方在浙江省瑞安市將涉嫌搶劫殺人后逃亡27年的嫌疑人鄒某某抓獲歸案。經過60多天斗智斗勇的審訊,民警終于打破了鄒某某的心理防線,6月17日,鄒某某如實交代了27年前搶劫殺害同村村民莫某某的犯罪事實。這起曾在當?shù)剞Z動一時的“溶洞腐尸案”成功告破。
2020年4月15號,自貢榮縣警方在浙江省瑞安市抓獲潛逃27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鄒某某,曾在榮縣當?shù)剞Z動一時的“溶洞腐尸案”終于有了結果。
1994年1月1日,榮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榮縣來牟鎮(zhèn)一偏遠溶洞內發(fā)現(xiàn)一具高度腐爛的尸體。經民警勘查,死者為男性,因頭部鈍器傷致死,確定為他殺。受害人為此前失蹤的村民莫某某。莫某某時年19歲,做茶葉生意。1993年8月底,莫某某去成都賣茶葉返回來牟后無故失蹤。據(jù)警方調查,受害人失蹤前曾與時年23歲的鄒某某在一起,受害人家屬多次找鄒某某詢問情況,他都說自己不知道。受害人尸體被發(fā)現(xiàn)當天,鄒某某便“人間蒸發(fā)”。榮縣警方進行大量的走訪調查后認定,鄒某某有重大嫌疑,然而,鄒某某出逃后根本不與家人親友聯(lián)系,加之當時辦案條件有限,始終沒能找到有效的線索和突破口。27年來,榮縣公安局每年都會重新梳理該案的各種細節(jié),嘗試各種最新破案技術,一直沒有獲得進展,今年,民警獲取到鄒某某少年時的一張照片,經人像比對,與達州市渠縣居民林某某高度相似。此人曾因打架斗毆被浙江警方采集了DNA信息,經與案件現(xiàn)場遺留物證再次比對,這個林某某就是逃亡27年的鄒某某。
4月15號,警方在浙江瑞安將鄒某某抓獲,抓捕中,鄒某某一直喊冤,后經就地審查,他承認自己出來打工后冒用了別人的身份信息。但拒不承認殺害莫某某。4月17日,鄒某某被押解回到榮縣,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對其刑事拘留,審訊工作也同步開始。10人組成的審訊組跟鄒某某展開了60多天的斗智斗勇,鄒某某心理防線徹底崩潰。
據(jù)鄒某某交代,案發(fā)前他就有預謀,準備找個有錢人實施搶劫。恰好受害人莫某某主動找到他,希望一起到成都賣茶葉。莫某某賣茶收入2500元,返回時鄒某某故意編造附近有溶洞美景,誘騙莫某某前往探險。鄒某某在溶洞內用石頭擊打莫某某頭部將其殺害,搶走了2400元。此后,面對任何人的詢問,鄒某某一度均以飯后各自回家為由,堅稱與莫某某失蹤一事無關。直到莫某某尸體被發(fā)現(xiàn),鄒某某才倉皇逃離,并隱姓埋名至今。
7月21日,榮縣警方以鄒某某涉嫌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向檢察機關提起逮捕;7月30日,檢察機關依法批準逮捕。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視頻來源:四川新聞頻道 編輯:沈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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