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2年度“十大案件”候選案例公布,其中一起針對生態(tài)破壞的公益訴訟案引起廣泛關注。在這起案件中,當事人在梵凈山景區(qū)文物上刻字,被當地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
據報道,2021年7月一名男子在貴州梵凈山景區(qū)旅游過程中,使用登山手杖在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梵凈山金頂摩崖”石壁處進行刻畫,面對其他游客的提醒勸阻,他仍執(zhí)意在石壁處刻留 “麗水陳國”字樣。
視頻發(fā)布到網絡后,貴州武陵景區(qū)將這名男子納入梵凈山生態(tài)旅游區(qū)入園黑名單。該案件線索被江口縣人民法院發(fā)現后,移送江口縣人民檢察院展開調查,并向法院提起了公益訴訟。2022年5月,貴州省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被告陳某支付各項修復及賠償費用共計123952.08元。
盡管《文物保護法》、《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早已明確規(guī)定,刻畫、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的,應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處罰,但這種行為時至今日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違法成本過低。過往對于此類破壞文物的行為,執(zhí)法部門大多采取以批評教育為主的方式,就算有罰款,金額也不高,更多的是來自社會道德層面的譴責。即使有了黑名單制度,但是仍舊沒有打到某些不文明游客的七寸上。
唯有依法讓不文明游客付出足夠的代價,才能讓公眾有可能不再因文物被損毀而心疼。
(實習編輯:邊張琰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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