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眾號“這里是寧鄉(xiāng)”30日通報,在對集中隔離的與羅某赴常德市旅游的同行者核酸檢測中,檢出李某(3歲)、唐某(34歲)兩例陽性,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兩人系母子,初步研判為四川省確診病例的關(guān)聯(lián)者。李某、唐某在常德的活動軌跡與羅某一致,7月24日曾與四川省7月27日公布的3名確診病例和常德市7月28日公布的1例無癥狀感染者在常德市同乘穿紫河三號船游穿紫河。
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李某活動軌跡
7月24日18:00-20:20,從寧鄉(xiāng)隨父親李某、母親唐某和哥哥李某(9歲)以及朋友羅某(12歲,系7月29日寧鄉(xiāng)市通報新冠病毒核酸陽性檢測者)5人自駕出發(fā)至常德市大小河街。
7月24日20:20-20:40,步行至常德市大小河街飯店晚餐。
7月24日20:40-22:00,步行至常德市大小河街乘穿紫河三號船游穿紫河,在白馬湖文化公園下船。
7月24日22:00-22:16,乘坐出租車至常德市武陵區(qū)乾園大酒店。
7月24日22:16-22:26,乘坐出租車至常德市武陵區(qū)全季酒店。
7月24日22:26-7月25日9:30,在常德市武陵區(qū)全季酒店住宿。
7月25日9:30-10:00,步行至常德市柳葉湖汽車站路旁粉店早餐。
7月25日10:00-18:00,隨父母親自駕至常德市鼎城區(qū)柳葉湖卡樂星球游玩。
7月25日18:00-20:30,隨父母親自駕至常德市大小河街老常德燒烤鋪1樓1號包廂晚餐。
7月25日20:30-20:50,隨父母親自駕至常德市柳苑酒店。
7月25日20:50-7月26日9:00,在常德市柳苑酒店2708房住宿。
7月26日9:00-9:30,隨父母親自駕至常德柳苑酒店附近饒氏牛骨頭粉店早餐。
7月26日9:30-13:00,隨父母親自駕返回寧鄉(xiāng)市城郊街道未來方舟小區(qū)。
7月26日13:00-7月27日16:00,在家未外出。
7月27日16:00-17:00,隨父母親自駕至寧鄉(xiāng)市城郊街道奧園世家地下車庫購買車位后自駕回未來方舟小區(qū)。
7月27日17:00-19:00,在家未外出。
7月27日19:00-19:20,下樓到小區(qū)玩耍。
7月27日19:20-7月28日15:00,在家未外出。
7月28日15:00,跟隨父親李某、母親唐某、哥哥李某以及羅某自駕至寧鄉(xiāng)市人民醫(yī)院發(fā)熱門診采樣,16:00接受采樣,之后未外出。
7月29日凌晨1:00,作為與常德市武陵區(qū)感染者有軌跡交集的高風險人員,被轉(zhuǎn)運至寧鄉(xiāng)市集中隔離點,后因檢測陽性,轉(zhuǎn)運至長沙市公共衛(wèi)生救治中心隔離留觀,被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
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唐某活動軌跡
7月24日18:00-20:20,從寧鄉(xiāng)與丈夫李某、大兒子李某、小兒子李某以及朋友的兒子羅某(系7月29日寧鄉(xiāng)市通報新冠病毒核酸陽性檢測者)5人自駕出發(fā)至常德市大小河街。
7月24日20:20-20:40,步行至常德市大小河街飯店晚餐。
7月24日20:40-22:00,步行至常德市大小河街乘穿紫河三號船游穿紫河,在白馬湖文化公園下船。
7月24日22:00-22:16,乘坐出租車至常德市武陵區(qū)乾園大酒店。
7月24日22:16-22:26,乘坐出租車至常德市武陵區(qū)全季酒店。
7月24日22:26-7月25日9:30,在常德市武陵區(qū)全季酒店住宿。
7月25日9:30-10:00,步行至常德市柳葉湖汽車站路旁粉店早餐。
7月25日10:00-18:00,自駕至常德市鼎城區(qū)柳葉湖卡樂星球游玩。
7月25日18:00-20:30,自駕至常德市河街老常德燒烤鋪1樓1號包廂晚餐。
7月25日20:30-20:50,自駕至常德市柳苑酒店。
7月25日20:50-7月26日9:00,在常德市柳苑酒店2708房住宿。
7月26日9:00-9:30,自駕至常德柳苑酒店附近饒氏牛骨頭粉店早餐。
7月26日9:30-13:00,自駕返回寧鄉(xiāng)市城郊街道未來方舟小區(qū)。
7月26日13:00-16:00,在家未外出。
7月26日16:00-16:20,自駕送其大兒子李某及侄子李某、侄女李某同至寧鄉(xiāng)市城郊街道檸檬游泳館。
7月26日16:20-17:40,在家未外出。
7月26日17:40-18:10,自駕赴寧鄉(xiāng)市城郊街道檸檬游泳館接其大兒子李某及侄子李某、侄女李某。
7月26日18:10-7月27日13:00,在家未外出。
7月27日13:00-13:20,自駕送其大兒子李某及侄子李某、侄女李某至寧鄉(xiāng)市城郊街道檸檬游泳館。
7月27日13:20-15:40,在家未外出。
7月27日15:40-16:00,自駕至寧鄉(xiāng)市城郊街道檸檬游泳館接其大兒子李某及侄子李某、侄女李某。
7月27日16:00-17:40,與其丈夫李某、小兒子李某自駕至寧鄉(xiāng)市城郊街道奧園世家地下車庫購買車位后自駕回未來方舟小區(qū)。
7月27日17:40-20:00,與其丈夫李某至寧鄉(xiāng)市玉潭街道中源·凝香花都小區(qū)18棟朋友家吃飯。
7月27日20:00-7月28日10:10,在家未外出。
7月28日10:10-10:26,從未來方舟家中乘坐出租車抵達市民之家不動產(chǎn)中心。
7月28日10:26-10:45,前往市民之家二樓不動產(chǎn)中心柜臺辦理業(yè)務(wù)。
7月28日10:45-15:00,由其丈夫李某自駕回家中,未外出。
7月28日15:00,在看到寧鄉(xiāng)市發(fā)布的相關(guān)疫情防控通告后,主動由其丈夫李某駕車,攜大兒子李某、小兒子李某及朋友的兒子羅某共5人至寧鄉(xiāng)市人民醫(yī)院發(fā)熱門診采樣,16:00接受采樣,之后未外出。
7月29日凌晨1:00,作為與常德市武陵區(qū)感染者有軌跡交集的高風險人員,被轉(zhuǎn)運至寧鄉(xiāng)市集中隔離點。后陪同其小兒子李某轉(zhuǎn)運至長沙市公共衛(wèi)生救治中心并隔離,在隔離期間被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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