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南寧地鐵1號線火車東站、金湖廣場站、朝陽廣場站先后發(fā)生多起手機被盜案件。對于連續(xù)出現(xiàn)的警情,南寧地鐵警方嚴密摸排,把一個頻頻向市民口袋伸手的嫌疑人給抓獲了,此人曾因搶劫罪被判刑11年,2021年2月才刑滿釋放。
7月10日至28日,南寧地鐵公安陸續(xù)接到市民報警稱,在乘坐地鐵1號線的時候,兜里的手機不知不覺就不見了。結合市民提供的報案線索和相關的監(jiān)控視頻,一名流竄在地鐵1號線上,持續(xù)作案盜竊市民財物的嫌疑人很快就浮現(xiàn)在民警眼前。
鎖定嫌疑人的身份和住所后,7月29日下午,南寧地鐵警方在羅文大道某出租屋成功抓獲嫌疑人黃某某,現(xiàn)場查獲被盜手機一部,賣手機所得贓款6900元。嫌疑人黃某某今年47歲,河池巴馬人。經(jīng)初步訊問,黃某某對在地鐵1號線多次扒竊手機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同時他還供述了自己在公交車上實施盜竊4起的事實。
目前嫌疑人黃某某因涉嫌盜竊,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素材來源:廣西臺新聞中心 編輯:陶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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