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有個女孩,談戀愛遭到父母反對后,竟和男友一起離家,流浪千里到襄陽。他們說自己是為愛出走,可眼下,男方卻山東警方抓了,因為他的行為早已不是早戀那么簡單。
6月9號中午,一個十幾歲的小女孩走進襄城鼓樓警務平臺,希望借用民警的手機給家人打個電話。民警了解后得知,小女孩姓孫,今年13歲,是山東人,38天前離家出走到了襄陽,現(xiàn)在想要打電話給父母求助。經(jīng)了解,小孫父母說小孫是被鄰村22歲的大三學生付某拐走的,但小孫和付某卻說他們只是在談戀愛。
小孫:“我爸跟我說了,他比你大那么多,覺得他另有所圖。頭一個月都在麥田睡?!?/p>
小孫并沒有聽進父母的勸說,而是私下偷偷和付某來往。今年五月,小孫媽媽看到付某帶著女兒往村里的一座山上走,便追了上去,當時小孫的母親說要報警,因此激怒了付某,當時,小孫和付某就離家出走了,但因為沒錢,二人一路沒少吃苦。
小孫:“因為我們需要錢。一句話說的很好,錢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這句話就是事實。”
兩人到襄陽后已是身無分文,走投無路的小孫決定向父母求助。據(jù)小孫父親說,付某和女兒出走后,他們當即報了警,付某因涉嫌拐帶少女,當?shù)鼐綄⒏赌沉袨榱司W(wǎng)上逃犯。
襄陽襄城古城派出所副所長張普勇:“男孩22歲了,而且是大三的學生,他對法律和相關(guān)的倫理道德,他應該都懂,所以他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但付某卻辯解說,這次離家出走是擔心小孫出現(xiàn)意外,他是來保護小孫的。
付某:“擔心她,她說她要走。我走了她肯定沒有生命危險,但是我不跟她走,她可能就有生命危險了。
襄陽襄城鼓樓警務平臺民警王珍姬:“將未成年人從監(jiān)護人身邊帶離,這就涉嫌拐騙,并且與未滿14周歲未成年人,發(fā)生性關(guān)系,無論是否自愿,他就涉嫌強奸?!?/p>
目前,小孫由父母領(lǐng)回家繼續(xù)上學,而付某被山東警方押回接受調(diào)查。
(來源:湖北綜合 編輯:王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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