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廣西南寧橫縣一對夫婦因家庭瑣事鬧離婚。在開庭之前,丈夫黃某和妻子鄧某在法庭大門外協(xié)商孩子撫養(yǎng)費問題。由于沒有談攏,黃某一氣之下便拿刀砍向妻子。
陪同鄧某一起前來的大伯鄧先生見狀,立即沖上前去阻止黃某,但黃某此時已經失去理智,拿著刀一直追砍鄧先生。受傷的鄧先生最終逃到路旁一家法律服務中心,才躲過了一劫。
附近群眾馬上報了警,民警趕到現場時,受傷的鄧先生已被家人送醫(yī)救治。事后黃某因為害怕,騎車逃離了現場。經法醫(yī)鑒定,鄧先生重傷二級一處,輕傷一級一處,輕微傷兩處。經過民警動員,黃某投案自首。
近日,橫縣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宣判。在庭審現場,黃某表示自己作案的刀是從家里帶去現場的,當時是想嚇唬妻子讓她給一點撫養(yǎng)費,結果一時糊涂犯下罪過。黃某對犯罪事實當庭認罪,最終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來源:南寧臺 記者: 韋曉 盧才德 甘啟瓊 編輯:劉清揚)
劍網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