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恒臺大隊在周荊路進行例行檢查中發(fā)現一個騎三輪車的大爺醉酒駕駛。
根據檢測結果,駕駛員王大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36mg,屬于酒后駕駛,再加上沒有駕駛證,民警決定依法扣留三輪摩托車。
面對處罰結果,王大爺是滿面愁容,一方面后悔不該喝酒開車,另外一方面,自己的三輪摩托車的車斗里,裝著100多斤準備拉到集上去賣的西紅柿,要是一扣車,自己這些西紅柿可都得壞在車里了。
桓臺交警大隊新城中隊指導員付梁表示,進一步和老大爺溝通后發(fā)現,這些西紅柿是他家自己種的,要到夜市上賣,這也是一個家庭主要經濟來源。
面對這種情況,民警安撫好駕駛員,同時把三輪摩托車帶回到了警隊中。經新城中隊民警商量以后決定湊錢將這些西紅柿買下來,減少大爺一些經濟損失。
溫情執(zhí)法,體現了交警同志們法與情的有機融合。同時交警也提醒廣大駕駛員,務必不要酒后駕駛。
(來源:山東齊魯頻道 實習編輯:李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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