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之間感情淡了,分手也是人之常情,有道是“好聚好散”,但是浙江杭州有個小伙子張某,臨分手還撈了女友兩萬塊錢,最終自食惡果、被刑拘。
近日,浙江杭州閘弄口派出所接到市民朱小姐報警稱,前男友張某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轉(zhuǎn)走了她兩萬塊錢 ,好說歹說,才還了五千,剩下的一直不肯還。
民警稱,朱小姐曾打電話給他,他說這錢一時半會兒還不上,就先還了朱小姐五千塊。剩下的 錢朱小姐再催他還錢。他覺得煩,就直接跟朱小姐說,這錢我還不上,你有本事就去找警察 ,隨后就她拉黑了 。
接警后,民警迅速布置蹲點,很快抓獲了張某。在審查中,張某交代,自己和朱小姐認識已經(jīng)三年了,也 一直住在一起,平時雖然有些吵吵鬧鬧,但是感情還不錯,張某從一年前開始失業(yè),女友一直提供他吃穿用度。
4月2號那天,兩人出門逛街,因為一點小事又鬧了矛盾。想想朱小姐每次都因為一點小事跟他鬧別扭,這一次,張某心里徹底涼了,決定跟朱小姐分手,但是張某現(xiàn)在不僅沒工作,還欠了點錢。于是,在說好分手的那天夜里,他從朱小姐的手機上偷偷轉(zhuǎn)走了一筆錢。
為了不讓朱小姐發(fā)現(xiàn),張某在轉(zhuǎn)賬后,還特意刪除了交易短信。分手后,兩人依然有聯(lián)系,張某告訴了朱小姐自己偷偷轉(zhuǎn)賬的事,朱小姐這才知道,于是開始催他還錢。在審查中,張某辯解稱,自己只是一時缺錢才偷偷轉(zhuǎn)了女友的錢,以后是準備還的。
嫌疑人張某表示,自己只是暫需這筆錢,到時候自然會還給她,自己本意并不是想違法偷錢。 警方介紹,張某盜竊的行為已構(gòu)成犯罪,目前被依法刑事拘留。
(來源:浙江新聞頻道 記者:徐鳳 編輯: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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