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泰州野徐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東風路高架橋下,有一名男子,蓬頭垢面蜷縮在河邊,行為舉止怪異。隨即,民警趕到了現場,并找到這名男子。
野徐派出所副所長毛峰介紹:“男子對對自己的出生地,一會講在安徽,一會講在河南,出生地具體不清楚,我們現場無法核實他的真實身份,所以我們將他帶到派出所進行進一步地核查?!?br/>
在派出所,民警給這名男子準備了熱飯,并安撫其情緒。無意間民警發(fā)現,他的右臂上有一個長達20公分的匕首式紋身,仔細一看,紋身上還密密麻麻刻有11位數字。
民警猜測會不會是電話號碼,打了發(fā)現是河南的電話號碼,接通了,然后確認其本人是河南人,已經失蹤7個月,以前有多次的失蹤記錄。
隨后,這名男子的家人,連夜從河南駐馬店趕來,與其相認。據他的家人介紹,男子姓王,患有精神分裂癥,為了防止他走丟,家人便找人在其右臂上紋了這個匕首,并附上電話號碼。
(素材來源:泰州新聞 記者:戴祥翔 通訊員:劉艷 編輯: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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