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媒體今天(8月10日)報道,曾偵辦陳水扁弊案的特偵組要走入歷史了!針對民進黨籍“立委”蔡易余向“行政院長”林全質詢,指“最高檢”特偵組掌權過大,又易有政治力介入偵查的疑慮,“行政院”應研擬法律,提案解決“特偵組”組織爭議一事。目前臺“法務部”表示,將建請“立法院”修正“法院組織法”,廢掉特偵組。對此,臺“檢察總長”顏大和也表示:“沒意見”。
民進黨籍“立委”蔡易余,日前以書面質詢“行政院長”林全,指出“最高檢”依“法院組織法”設立“特別偵查組”,但“特偵組”由“檢察總長”掌握人事權,又欠缺完整監(jiān)督機制,以致“特偵組”掌權過大。
蔡易余也指出,當時立法并未考量整體“刑事訴訟法”的正當程序,以致訴訟程序紊亂,易有政治力介入偵查的疑慮。所以,“法務部”應檢討檢調系統(tǒng)精簡運作、權衡機制,所以建請“行政院”研擬法案,解決特偵組織爭議。
民進黨籍“立委”蔡易余
民進黨當局立即要求臺“法務部”進行檢討,“法務部”之后將相關資料陳報臺“行政院”。臺“行政院昨天下午發(fā)文“立法院”,對解決“特偵組”組織爭議提出2點理由:第一,檢察官所承辦任何案件,對于當事者本身都很重要,所以對案件并無大小區(qū)分,都應積極偵辦,不宜于“檢察體系”內(nèi)另設置“特偵組”。第2點,“法務部”建請“立法院”修正“法院組織法”,希望能促成“特偵組”退場。
臺“檢察總長”顏大和
而針對“特偵組”即將走入歷史,臺“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法務部”審慎處理中。而臺“檢察總長”顏大和則回應:沒意見。
“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弊案
“特別偵查組”是臺“最高法院檢察署”的特設單位,其前身為“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建立“特偵組”的目的是為了查緝臺灣當局高層領導及臺軍方高級將領的貪瀆行為,以及島內(nèi)重大刑事案件。除了陳水扁貪腐案外,“特偵組”還曾偵辦過“綠營四大天王”特別費案、機場捷運工程弊案、士兵江國慶冤死案、國民黨副主席林益世索賄案等。
但民進黨長期以來,一直攻擊特偵組“辦綠不辦藍”,民進黨籍“立委”也多次提案,要求廢除“特偵組”。如今民進黨“全面執(zhí)政”,“特偵組”走入歷史,看來只是時間問題。
(編輯:安樂 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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