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有柳州市民報料說,在柳州市東環(huán)路某小區(qū)臨街鋪面門前,有一輛新能源汽車停了6天,堵住了商鋪的門口,為此,商鋪租戶與車主鬧得不可開交。
主駕駛位置前的擋風玻璃上貼著一張大大的“海報”,“海報”邊上還貼著“門前禁止停車 后果自負”“亂停車”字樣的紙條。據(jù)了解,“海報”是車主自己貼上去的,大致內(nèi)容是:5月9日凌晨4點半,車主將車停在商鋪門口,結(jié)果第二天來取車時,發(fā)現(xiàn)車窗上被貼上了“門前禁止停車”的紙條。車主覺得,自己車頭寫有聯(lián)系電話,商鋪租戶不打招呼就用快遞單來粘貼紙條,擋風玻璃難以清理還影響了她的行車視線。為此,她找到物業(yè)想與商鋪租戶面對面溝通,但租戶卻不回應。于是,車主決定用這樣的方式向?qū)Ψ胶霸?,并表示愿“為此耗一年”?/p>
車主梁女士稱 :“她的大門是可以自由打開出入的,而且當時她的門前還停了很多輛車。”她把原本停放在門面左側(cè)的車子橫停在商鋪正門口,因為擔心有人踩車頂進入商鋪,這才把商鋪大門給鎖上了。但幾天過去,還是無人聯(lián)系她,13號晚上,她印了張“海報”,向商鋪租戶喊話。
??梁女士說:“我的訴求只有一個,就是行為人本人出面跟我去協(xié)商解決,她把這個東西清理掉,不管用任何方式,恢復我擋風玻璃的原狀?!?/p>
商鋪租戶譚女士則說:“你耽誤我一天300元的誤工費,她意思說我沒有錯,是因為你沒有幫我處理,所以我才繼續(xù)停在你門口,你說這個邏輯是不是錯的?!?/p>
車不挪開,店鋪沒法裝修,而車主用車也不方便,所以這么僵持下去,誰也沒撈著好處。當天晚上,物業(yè)聯(lián)系了雙方,并請來小區(qū)民警一起協(xié)商解決。梁女士首先對自己亂停車的行為向商鋪租戶道歉,前來協(xié)商的商鋪代表表示,愿意清理E200擋風玻璃,按梁女士的要求恢復原狀,但要求梁女士賠償因堵車鎖門,導致裝修工人無法進場的6天誤工費,共計1800元。結(jié)果,雙方為此發(fā)生了激烈爭吵。
??雙方僵持不下,民警建議,譚女士可以就鎖門問題拍照取證,到派出所報案。隨后,雙方前往箭盤山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晚上10點半,梁女士告訴記者,表示雙方已達成和解,各自處理各自的問題,具體內(nèi)容不便透露,譚女士也表示不再追究。
(來源:廣西臺新聞中心 編輯: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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