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校園霸凌事件頻發(fā),受害者如何應對霸凌、如何治理校園霸凌社會高度關注。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首次發(fā)布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指導性案例,共五件案例。
其中“江某某正當防衛(wèi)案”以鮮明的司法態(tài)度,回應了反校園霸凌的問題。被告人14周歲的江某某,被15個同學在學校廁所霸凌,3人被江某某用折疊刀捅傷。法院最終認定,江某某防衛(wèi)使用的折疊刀并非管制刀具,而對方多達15人,雙方實力懸殊。江某某情急之下持刀自衛(wèi),在手段上合乎情理且有所節(jié)制。防衛(wèi)行為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所以被認定正當防衛(wèi)??梢哉f,最高法將案例中反擊霸凌者認定為正當防衛(wèi),旨在警示霸凌者,保護被霸凌者。
反校園霸凌,教育主管部門也在行動。今天上午,教育部發(fā)布通知:明確校園暴力與學生欺凌防范治理專項行動具體要求。通知要求:各校要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欺凌行為進行認定,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要制定細化校紀校規(guī),明確不同欺凌行為的相應懲戒舉措。要公布欺凌防治電話、郵箱和分管安全工作校領導電話,對來電反映情況落實首問負責制度。
每班每學期至少組織2次學生欺凌防治主題班會,教育學生掌握預防欺凌的知識和做法。要在樓道、天臺、儲物間等隱蔽場所,做到視頻監(jiān)控全覆蓋。此外,通知還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面向所有教職員工和家長定期開展學生欺凌防治專題培訓,提升識別、應對能力以及干預處置水平。要加強對困境兒童的關心關愛,及時做好生活照料、心理疏導、家庭教育指導等。
通知還強調,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手冊,加強對教師和家長教育引導。要在法律咨詢、心理輔導、行為矯正、技防建設等方面給予學校必要的指導與支持。
最高法和教育部相繼行動,能對治理校園霸凌起到怎樣的警示與借鑒意義?上海市政協(xié)委員張玉霞律師今天在接受看看新聞Knews采訪時表示,最高法此次發(fā)布的案例的涉及的范圍比較廣,涉及到校園欺凌、家庭虐待等一系列問題,可以說這些指導性案例填補了目前司法實踐中的一些空白。這些指導性案例不僅增強了校園霸凌相關案件司法實踐中的可操作性,也為各級司法機關辦理類似案件提供了有力指導。此外,張玉霞表示,對于受害者如何應對霸凌、怎樣區(qū)分正當防衛(wèi)與互毆等方面,其實不少人的理解還較為模糊。此次,最高法發(fā)布的案例具有極強的典型性,強調“不能僅因行為人面對霸凌時不甘示弱、使用工具反擊”等情節(jié),可以說司法給正當防衛(wèi)撐腰,彰顯了對“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法治精神的堅決捍衛(wèi)。
雖然這段時間,多方都在加大力度,治理和防范校園霸凌,但我們仍然看到,在全國多地,類似的事件還在發(fā)生。本月25號,福建寧德的王先生發(fā)布視頻稱,自己13歲的女兒多次遭男同學霸凌猥褻,班主任老師不僅置之不理,還建議讓女兒和施暴男孩,到樓下備課室自行處理。當家長向老師反映后,得到的回應竟然是,“一個巴掌拍不響”。最終家長不得不向警方報案,目前當?shù)毓膊块T已介入調查。
無獨有偶,17歲的鄂爾多斯女孩琳琳也遭到多名同學多次毆打欺凌。事發(fā)后,琳琳的家長報案,其中四名毆打琳琳的學生獲刑。由于遭遇長期的校園霸凌,琳琳患上創(chuàng)傷后應激障礙,為此,不得不為其換一所學校。意外的是,獲刑的同學家長舉報琳琳轉學違規(guī)。從今年5月16號開始,琳琳就被老師通知不能在新學校上學了。半個月來,琳琳的父親任先生連續(xù)多次向鄂爾多斯市、東勝區(qū)兩級教育主管部門求助,至今沒有任何進展。任先生先后又向鄂爾多斯市和東勝區(qū)婦聯(lián)反映,也沒有結果。
這兩起最新的案例,是反校園霸凌上的一個困境縮影。梳理來看,要標本兼治校園霸凌,還存在不少難點。首先,一些未成年受害人,由于年齡和閱歷所限,加之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識和權利意識,面對霸凌時不懂得主動尋求有效救濟途徑。還有的則擔心被警方認定為“互毆”而不敢防衛(wèi)。
其次,進入訴訟程序的校園霸凌事件,主要是身體霸凌。有未成年人認為,語言上的挑釁、侮辱不算校園霸凌,所以意識不到自己在被霸凌。加之學校教師資源不足,學生之間的一些言語霸凌也不能被及時發(fā)現(xiàn)和處理。事實上,除了身體霸凌外,言語霸凌、心理精神霸凌,以及網(wǎng)絡霸凌也屬校園霸凌的范疇。而針對這類霸凌行為,界定難、取證難。就算針對霸凌行為,訴諸法律手段后,多數(shù)霸凌者并不會受到“嚴懲”,所以不少未成年人,只能忍氣吞聲。此外,我國針對青少年保護的法律雖然有《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義務教育法》,但其中都未明確界定校園欺凌??梢哉f,相關法律也尚待完善。
那么,破解校園霸凌難預防、難發(fā)現(xiàn)、難處理的這些困境,還有哪些工作亟待開展?對此,上海市政協(xié)委員張玉霞律師認為,在校園霸凌案件中,霸凌和被霸凌者都是未成年人,在采取雙向保護的過程中應適當傾向于被霸凌者。張玉霞說,青少年活潑好動,與同齡人之間經(jīng)常產(chǎn)生細微矛盾沖突,這種沖突只有產(chǎn)生相應特征后才會轉化為欺凌,由于沒有專門的核定標準,相當一部分學校只是將欺凌視為普通矛盾進行處理,且欺凌行為中語言欺凌發(fā)生頻率最高,不僅難以界定,更難以進行監(jiān)測。她建議,學校健全預防機制,在樓道、天臺、儲物間等隱蔽場所要做到視頻監(jiān)控全覆蓋,這有利于將案件的取證和定性。此外,張玉霞還表示,治理校園霸凌是一項復雜而又長期的系統(tǒng)工程,不僅需要司法機關作出持續(xù)不懈的努力,還期待全社會各方面協(xié)同發(fā)力,緊盯未成年人保護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建立和完善校園欺凌預防干預機制,通過采取強化線索排查、分級干預、普法宣傳等方式,進一步織密反校園霸凌的法網(wǎng),守護少年兒童健康成長。
編輯: | 陳昱卉 游瑋 |
責編: | 彭曉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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