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明一無證醉駕男子駕駛機動車在小區(qū)內接連碰擦兩輛小客車,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該男子因涉嫌危險駕駛被崇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月17日晚19時,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城橋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在某小區(qū)內發(fā)生一起三車事故,駕駛員疑似酒后開車。
民警到達該小區(qū)后發(fā)現,一肇事車輛將兩輛停在車位上的小車碰擦,肇事車輛駕駛位上的男子神情恍惚,車內酒氣熏天。民警遂對駕駛員王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當場測得酒精含量為299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隨后,王某被帶至醫(yī)院進行血液酒精檢測,測得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316mg/100mL。
經警方進一步核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不僅醉酒駕車,其本人還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涉嫌無證駕駛。
王某到所酒醒后,其交代了其危險駕駛的犯罪事實。原來,當日13時許,他和幾個朋友約定在飯店吃晚飯,朋友李某與之前一樣,16時許來到王某家,之后開上王某妻子(不在家)的小客車帶上還沒有駕照的王某去聚餐,聚餐過程中王某喝高了。18時30分許,李某開車把王某送回家,并將車鑰匙放在老地方后離開。此時,還處于酒精興奮狀態(tài)的王某拿起汽車鑰匙發(fā)動汽車,尋思著去兜風,不想還沒開出去50米就撞上了小區(qū)里的兩輛小客車。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崇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警方提示:無證駕駛、酒后駕駛既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更是對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視。駕駛人必須經過培訓,熟練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并依法取得駕駛證,才能開車上路。酒駕天天查,千萬別僥幸,駕駛人要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依娜 馮家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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