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濟南振興街派出所接到報警,稱被詐騙了65塊錢。65塊錢!是什么樣的騙子,連65塊錢都要處心積慮地騙呢?據(jù)店主介紹,自己先是接到電話,一名自稱是附近店鋪員工的男子,稱不夠找零,想借65塊錢。不一會那名自稱旁邊店鋪員工的男子,來到他店里拿走了65塊錢,但是這名男子離開之后,卻再也沒有回來。
就在第二天,民警又連續(xù)接到多起類似的報警,并且都是65元錢。雖然每家店鋪被騙的錢只有65塊,但是短時間內(nèi),接連發(fā)生這樣的騙局,這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隨后民警調(diào)取了監(jiān)控,鎖定了一名嫌疑人。
監(jiān)控顯示,這名男子表現(xiàn)得非常自然,還能說出老板的名字,因此店員并沒有懷疑,就把65塊錢給了男子。而在另一家面包店,該男子故伎重施又騙走了65塊錢。
警方鎖定嫌疑人之后,把嫌疑人正面圖像收集起來,分發(fā)給各個店鋪,讓他們留心觀察,發(fā)現(xiàn)后立即報警。這一招果然奏效,當這名男子再次出現(xiàn)時,被店鋪的員工發(fā)現(xiàn),并報了警。
男子被抓獲后,很快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經(jīng)審查,男子姓張,平陰人,今年29歲,有過多次前科。那這次張某是如何詐騙的,又是怎么知道老板電話和老板姓名的呢?據(jù)張某交代,他到鳳凰街后,先找在門外貼招聘的店鋪,記住上面的電話。隨后,張某躲在角落里,冒充其他店鋪的員工,給貼招工啟示的店家打電話“借零錢”。就這樣,很多商家出于好心,沒有核實張某的身份,就“借”給了張某65塊零錢。
據(jù)張某交代,共詐騙了五家店鋪。那么,張某為什么每次只騙65塊錢呢?原來,他年前的時候來濟南打工,一直沒找到工作,租了個小旅館,每天房費是65塊錢。所以為了付房租,減輕自己的成本,就想到了詐騙。
正是這個原因,張某每次只騙65塊錢,而且他也覺得,65塊錢不會有人去追究。張某在六個月內(nèi)曾受過治安處罰,屬于從重情節(jié),因此警方對其頂格作出治安拘留十五天的處罰。
(素材來源:濟南都市頻道 編輯: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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