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工作,哪里找?交給我放心包過!”有一位勞務中介在朋友圈“擺攤”,資格考試證書、編制考試崗位、學位學歷證……只有你說不出來的,沒有辦不到!勞務中介為籌賭資牛皮吹上天,接單騙得定金不久便消失。
2019年10月,家住奉賢的小佳通過某招聘QQ群添加某勞務中介譚某,將簡歷發(fā)過去后,對方說以小佳的條件,可以幫其搞定大城市某銀行的坐席專員,只要收費1.8萬元。小佳先是通過微信轉賬2000元給對方,后繼續(xù)以手機銀行轉賬2000元時,系統(tǒng)提醒“高風險賬戶”,她立即放棄轉賬,并找借口將先前的2000元要了回來。此后,她不時看到譚某的朋友圈發(fā)出各種招聘消息,可以辦學歷、資格證、找工作等等,十分心動。不久她又聯(lián)系譚某,希望對方幫忙安排銀行專員的工作。這次,譚某要求1.8萬元全款到齊才接此單業(yè)務,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分兩筆9000元轉賬。12月25日,小佳依約轉賬5000元給譚某,并被告知她已進入初選名單,其他事宜正在陸續(xù)安排,大約面試走個過場,元旦后就能上班。但當小佳詢問面試具體情況時,譚某改口說時間有變動,等通知。這之后,譚某便不再回復消息且將小佳拉黑。意識到被騙的小佳立即報警,并提供相關信息。
2020年1月20日,民警立案偵查發(fā)現(xiàn),委托譚某在找工作被騙的不止小佳,另有曾某、張某、梁某等多名受害人。他們有的是在譚某位于長沙的勞務中介實體店面委托業(yè)務,有的是通過朋友推薦好友,有的是招聘群里看到譚某發(fā)布消息溝通……譚某甚至在路邊貼出微信二維碼 “拓展”客戶圈,在微信朋友圈“擺攤”,頻繁發(fā)布找工作、辦理證件等承接業(yè)務的信息。一旦接到委托,雙方還會簽訂“包過”合約,不過“乙方”譚某則是拿到錢就消失。2020年4月28日,警方在河北省某市將犯罪嫌疑人譚某抓獲。
到案后,譚某供述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期間,自己通過網(wǎng)絡以招工、辦學歷、辦理各類資格證為名,先后騙取被害人曾某等共計26萬余元,并將贓款用于賭博、還債及其他個人開支。奉賢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譚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微信實施詐騙,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款,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涉嫌詐騙罪。近日,奉賢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天上掉的餡餅不能隨便吃,雖時時提醒仍有人不甘心。騙子吹牛不設上限,騙人錢財亦無底線,資格證書、正式工作等均有官方途徑考試錄取,心無旁騖專心備考方為正途。
(看看新聞Knews記者:王雪 編輯: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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